文档介绍:建筑工程初级专业职称申报流程图
报区职改小组审查
公示评审结果
召开初级评委会
发证,退档
单位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当场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提交申请材料
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并退回完善
建管处初审
不合格的材料不予受理并退回资料
评审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资料
发文制证
一、建筑工程初级专业职称申报需提供材料:
1、不需装订成册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2)《扬州市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一份。
(3)年度和任期考核表
2、必须装订成册的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
(2)学历证书或学历证明复印件;
(3)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5)专业技术论文(申报助工要有一篇论文)。
3、其他要求:
(1)所有材料须装入袋,并在档案袋正面张帖填写完整的《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目录》;
(2)提供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备查
二、申报时限:30个工作日;
三、咨询电话:0514—87223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