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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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立工程规划
效劳指南
市城乡规划局
目录
第一章规划审批工程分类、办理时限及审批依据··············3
第二章规划审批受理的围·······················5
第三章申请规划审批的一般办理流程、条件、所需材料···········6
第一节申请规划审批的一般办理流程·················6
第二节申请规划审批的条件·····················6
第三节申请规划审批所需提交的材料·················7
第四章 各类申请表表样························12
第五章 规划窗口建立工程审批环节及流程图················24
第一章 规划审批分类、办理时限及审批依据
一、规划审批分类
建立工程选址意见书
规划设计条件书
建立用地规划许可证
修建性详规及建筑设计方案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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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立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二、规划审批办理时限
〔一〕建立工程选址意见书
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法定工作日为30日。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放"建立工程选址意见书"〔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二〕规划设计条件书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放"规划设计条件书"〔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三〕建立用地规划许可证
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法定工作日为30日。
1、非工业类: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放"建立用地规划许可证"〔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2、工业类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放"建立用地规划许可证"〔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四〕修建性详规及建筑设计方案报审
1、非工业类: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批准方案〔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2、工业类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批准方案〔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五〕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法定工作日为30日。
1、非工业类: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放"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2、工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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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放"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六〕建立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放"建立工程核实合格证"〔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说明:
1、规划审批应在规定时限审批完毕,在法定办理时限不能办理完毕的,经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