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A股证券代码:601998 A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编号:临2010—026
H股证券代码:998 H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0
年7月29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2010 年 8 月 11 日在北京富华大厦 16 层会议室以现
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孔丹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15 人,实际到会董事 12 人,
常振明董事因事委托孔丹董事代为出席和表决;张极井董事因事委托居伟民董事代为
出席会议和表决;卡诺董事因事委托巴雷罗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和表决。公司监事和部
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中信银行 201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包括财务报告)及半年度
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给予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的议案》;
孔丹董事、常振明董事、陈小宪董事、窦建中董事、居伟民董事、张极井董事、
陈许多琳董事、郭克彤董事与本议案表决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有
效表决票数为 7 票。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白重恩、艾洪德、谢荣、王翔飞、李哲平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乃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对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告请详见公司刊载于 2010 年 8 月 1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以及 2009年8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持续关联交易设立上限有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涉及与中信集团订立持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内容,孔丹董事、常振明董事、
陈小宪董事、窦建中董事、居伟民董事、张极井董事、郭克彤董事、陈许多琳董事与
表决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需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数为 7 票。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涉及与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订立持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内容,孔丹
董事、常振明董事、陈小宪董事、窦建中董事、居伟民董事、陈许多琳董事、何塞•
安德列斯•巴雷罗董事、安赫尔•卡诺•费尔南德斯董事与表决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需回
避表决,有效表决票数为 7 票。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中《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产转
让框架协议》相关事项提交本行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白重恩、艾洪德、谢荣、王翔飞、李哲平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乃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对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