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六章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合同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合同的担保
第六节合同的变动
第七节合同的终止
第八节违约责任
第一节合同的基本理论
一、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涵义
1、三个层次
(1)一般意义上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意思表示:是当事人通过语言、文字或其他方式把希望发生某种法律效果的内在意志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2)广义的合同:当事人之间设立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如:民法上的物权合同和身份合同,行政法上行政合同和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
(3)狭义的合同:仅指民事合同,即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我国《合同法》上的合同为狭义合同
《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需要说明的问题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与契约作为法律上的两个术语并无实质区别。建国前,人们更多地使用“契约”这个词;建国后,逐渐以“合同”取代“契约”。
(二)合同法概述
1、合同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1)概念
是有关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通过对合同的规制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
内容主要包括:界定合同的法律规范,订立合同的法律规范,合同成立条件的法律规范,合同内容的法律规范,合同效力的法律规范,合同无效、被撤销、效力未定的法律规范,合同履行的法律规范,合同保全的法律规范,合同担保的法律规范,合同变更和转让的法律规范,合同解除的法律规范,合同救济的法律规范,合同消灭的法律规范,合同解释和适用的法律规范,各类合同的法律规范等。
(2)调整对象
合同法调整的对象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和权益的交易关系。理解:
◆合同法是调整动态财产关系的法律,合同法是全面调整交易关系的。比如,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构成交易的形式;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都构成了交易过程。
◆与物权法区别
合同法与物权法都是调整财产关系的,但物权法主要调整财产归属及利用的财产关系,是从静态角度为财产关系提供法律保护。合同法调整财产的流转关系,是从动态角度为财产关系提供法律保护。
2、我国的合同立法
◆现行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总则、分则、附则三篇,共23章428条。
1999、3、15通过
1999、10、1施行
◆其他相关规范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此外,我国的《物权法》)、《担保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及司法解释对合同问题也起着重要的调整作用。
3、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合同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原则上,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对此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关系的国家的法律。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只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合同的分类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1、标准:法律是否设有一定的规范并赋予一定名称
2、区分的法律意义:法律适用规则的不同
(1)有名合同:直接适用《合同法》分则的规定;
(2)无名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参照《合同法》分则、单行法最相类似的规定
案例: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对于该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答案〕ACD
(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1、标准:当事人是否相互负有对价义务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对价义务的合同,如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等。
2、区分的法律意义:履行抗辩权的适用
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之间的给付义务具有依存和牵连关系,因此双务合同中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和风险负担的问题,而这些情形并不存在于单务合同中。
(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1、标准: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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