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办税指南》一般纳税人
浙江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办税指南
(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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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编
编写说明
经国务院批准,浙江省于2012年12月1日开始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国家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安排,有利于减少重复征税,使市场分工与协作不受税制影响,对于推进产业结构优化、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推进我省营改增试点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确保试点纳税人办税事项正常运转,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按照财政部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差额征税、发票管理、税控管理、优惠政策、纳税申报等重要涉税事项进行了归类整理,为试点纳税人办税提供了引导帮助。本手册为宣传辅导资料,具体办税事项仍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如有错漏,以正式文件为准。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目录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和时间……………………………()
二、税务登记…………………………………………………………()
三、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规定…………………………………()
四、增值税差额征税规定……………………………………………()
五、发票管理…………………………………………………………()
六、税控管理…………………………………………………………()
七、增值税应税服务税收优惠政策及管理规定……………………()
八、纳税申报…………………………………………………………()
浙江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办税指南
(一般纳税人)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和时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应税服务,是指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自2012年12月1日起,我省试点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应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税务登记
2012年12月1日前,试点纳税人需要对主管相关信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审核确认。纳税人原税务登记证件上盖有证件,无需换发;原税务登记证件上只盖有地税部门公章的企业,要换发税务登记证件。
2012年12月1日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规定
(一)2012年12月1日前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自2012年12月1日起提供的增值税应税服务,应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并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二)2011年8月-2012年7月期间,纳税人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纯经营应税服务的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在接到主管国税机关送达的确认通知书后需要对该期间应税服务销售额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及相关资料报主管国税机关,未在规定期限报送的,暂时视同确认小规模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于2012年10月31日前完成已确认超标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工作,并向纳税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
(三)试点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在2011年8月-2012年7月期间应税服务销售额未达到500万元,但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四、增值税差额征税规定
试点地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为销售额的征税方法。目前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具体项目包括以下五类: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交通运输业服务、试点物流企业承揽的仓储业务、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和代理业务等。
符合应税服务增值税差额征税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备案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执行。
五、发票管理
(一)发票种类
自2012年12月1日起,我省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得开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其他试点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