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年月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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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卷第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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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立法实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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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玉庭,王琪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黑龙江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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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我国目前的刑事立法,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
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深入研究盗窃罪的理论前提就是要对有关盗窃罪的立法沿革进行较全面的考察,其
内容不仅包括中国历代王朝对盗窃罪的主要立法情况,同时还应包括外国盗窃罪的有关规定。
〔关键词〕盗窃罪;立法;财物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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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盗窃罪立法的历史考察内容作为盗窃罪成立的重要因素加以考虑,例如,“甲盗钱以
盗窃罪是我国历史上最为古老的罪名之一。奴隶制社买丝,寄乙,乙受,弗知盗,乙何论?毋论”。“甲盗,赃值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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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就已经出现了盗窃罪的概念,在《周礼· 秋宫· 掌戮》中就有钱,乙知其盗,受分赃不盈一钱,问乙何论。同论”。? 秦简中
“毁则为贼,掩贼为藏,窃贿为盗,窃器为奸”的记载,其中“窃还有关于共盗和群盗的规定,例如“五人盗,赃一钱以上,斩
贿为盗”就是盗窃罪的意思。但是,盗窃罪并非与生俱来,它左趾,又黥以为城旦”。但秦律中的群盗与现代的盗窃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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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的。在原始公有制社是不一致的,这里的群盗主要是指公然抢劫。# 秦律对盗窃
会,人们共同劳动,共同消费,没有出现私有制和阶级分化, 罪的刑罚极为残酷,并且刑罚幅度和盗窃所得数额联系起
盗窃罪也就自然不可能产生。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来。例如秦简《法律答问》记载“盗百一十钱,先自告,何论?
的产生,盗窃罪就和其他犯罪一样开始出现。马克思在《德当耐为隶臣,或曰赀二甲”;“不盈二百二十以下到一钱,迁
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犯罪———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之”“;不盈六百六十到二百二十钱,黥为城旦”;“盗过六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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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斗争,和法一样也不是随心所欲产生的。相反地,犯罪和十钱,黥劓以为城旦”。? 在秦律中还把一些欠缺盗窃罪成立
现行的统治都产生于相同的条件。”这个条件就是指私有制, 条件的行为,依照盗窃罪处罚,这叫作“与盗同法”,例如“府
这里所谈的犯罪自然包括盗窃罪。中公金钱私贷用之,与盗同法”,意思就是挪用公款与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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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李悝所著的《法经》中首次明文规定了盗窃罪, 同样处罚。#
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主要内容是打汉高祖废除了秦律,但秦律的法律体制却基本沿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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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盗贼,基本思想是“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 这里所谓来,汉朝提出“德主刑辅,礼法并用”的法律思想。但是为了
“盗贼”中的贼,主要是指危害国家政权稳定的犯罪行为人, 加强专制统治,汉律对盗窃罪的处罚比秦律还要严厉,不但
“盗”在这里不仅包括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人,同时还包括公高祖刘邦在入关之初就曾经约法三章,即“杀人者死,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