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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复查验收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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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复查验收的通知.doc

上传人:rovend 2016/8/23 文件大小:13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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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复查验收的通知.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开展 2011 年度省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复查验收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有关市建管局(处): 为进一步加强对住宅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全面落实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各项措施,建设精品工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开展 2011 年度省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省通病专项治理示范工程)的复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目的通过对申报的省通病专项治理示范工程的复查验收,促进各地市认真落实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各项措施,积极建设精品工程,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二、复查依据(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 (二)《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 81 号); (三)《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鲁建发〔 2010 〕 14 号); (四)《关于推荐 2011 年度省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示范工程的通知》(鲁建质〔 2011 〕 35 号); (五)其他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三、复查范围对各市申报的 2011 年度省通病专项治理示范工程进行抽查,抽查比列不小于申报数量的 30% 。四、复查分组本次复查分为 7 个复查组,每组 3 人,组长 1 人,土建专业专家 1 人、安装专业专家 1 人,由省通病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出的人员和选调的质量专家组成。分组如下: 第一组组长:宋锡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处处长负责青岛市申报的示范工程复查工作; 第二组组长:窦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处调研员负责临沂市、日照市、枣庄市申报的示范工程复查工作; 第三组组长: 贾凤兴省建管局行发处处长负责潍坊市、烟台市、威海市申报的示范工程复查工作; 第四组组长: 张广奎省建管局质安处处长负责济南市申报的示范工程复查工作; 第五组组长: 李伟省建管局质安处副处长负责淄博市、东营市、滨州市申报的示范工程复查工作; 第六组组长: 王金玉省建设工程质监总站站长负责德州市、泰安市、莱芜市申报的示范工程复查工作; 第七组组长: 张爽省建设工程质监总站副站长负责济宁市、菏泽市、聊城市申报的示范工程复查工作。五、时间安排(一) 2011 年 12月 25 日下午,复查组专家报到,报到地点:济南市朝山街上好人家商务酒店; 12月 26 日上午,复查组全体成员学****复查评分标准; 12月 26 日下午至 2011 年 12月 30 日,复查组对各地市申报省通病专项治理示范工程进行复查。(二) 2012 年1月 10 日前,省通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复查情况。(三) 2012 年1月 18 日前,省通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省通病专项治理示范工程评审结果。六、复查内容、程序和标准(一)复查内容按照《关于推荐 2011 年度省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示范工程的通知》( 鲁建质〔 2011 〕 35号) 文件要求, 检查各地市落实《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鲁建发〔 2010 〕 14 号)文件精神、开展省通病专项治理示范工程的推荐评选工作情况,并对各地市推荐工程进行复查。(二)复查程序复查组按照随机抽查的方式确定复查工程进行检查,不听取各地市情况汇报,检查结束后,不反馈检查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