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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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总则2
术语2
综合管廊系统规划4
一般规定4
综合管廊路径5
综合管廊容纳的管线6
综合管廊的标准断面7
综合管廊的的电(光)缆敷设8
综合管廊的管道敷设10
综合管廊土敷设时的空间位置。
综合管廊的系统规划应明确管廊的最小覆土深度、相邻工程管线和地下构筑物的最小水平净距和最小垂直净距。
干线综合管廊宜设置在机动车道、道路绿化带下面,具覆土深度应根据管线竖向综合规划、道路施工、行车荷载、当地的冰冻深度、绿化种植等因素综合确定。
支线综合管廊宜设置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其埋设深度应根据管线竖向综合规划、当地的冰冻深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缆线综合管廊宜设置在人行道下,其埋设深度应根据管线竖向综合规划、当地的冰冻深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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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廊路径
综合管廊平面中心线应与道路中心线平行,不宜从道路一侧转到另一侧
当综合管廊沿铁路、公路敷设时应与铁路、公路线路平行。当综合管廊与铁路、公路交叉时宜采用垂直交叉方式布置;受条件限制,可倾斜交叉布置,其最小交叉角宜水于30度。
综合管廊穿越河道时应选择在稳定河段,埋设深度应按不妨碍河道的整治和管廊安全的原则确定。
1、在一至五级航道下面敷设,应在航道底设计高程2m以下;
2、在其他河道下面敷设,应在河底设计高程1m以下;
3、当在灌溉渠道下面敷设,。
对于埋深大于建(构)筑物基础的综合管廊,具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应按下式计算。
l3h)“a
式中l一管线中心至建(构)筑物基础边水平距离(m);
H一管线敷设深度(m);
h—建(构)筑物基础底砌置深度(m)
a一开挖管沟宽度(m)一土壤内摩擦角(°)o
综合管廊最小转弯半径,应满足综合管廊内各种管线的转弯半径要求。
干线、支线综合管廊与相邻地下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相邻构筑物性质确定,。
、支线综合管廊与相邻地下构筑物的最小间距
施工方法
相邻情况
明挖施工
非开挖施工
管廊与地下构筑物水平间距
不小于管廊外径
管廊与地下管线水平间距
不小于管廊外径
管廊与地下管线交叉穿越间距
综合管廊的监控中心与综合管廊之间应设置直接的联络通道,通道的净
尺寸应满足管理人员的日常检修特性要求。
干线、支线综合管廊应设置人员逃生安全孔,安全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沿管廊纵长不应少于2个。采用明挖施工的管廊安全孔间距不宜大于200m;非开挖施工的安全孔间距应根据管廊地形条件、埋深、通风、消防等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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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确定。
2、安全孔盖板应使管廊管理人员在内部使用时易于开启,外部非专业人员难以开启。
3、安全孔内径净直径不得小于700mm。
4、安全孔内应设置爬梯,通向安全门应设置步道或楼梯等设施。
综合管廊的投料口应兼顾人员出入功能,投料口最大间距不宜超过
200mo投料口净尺寸应满足管线、设备、人员进出的最小允许限界要求。
综合管廊的通风口净尺寸应满足通风设备进出的最小允许限界要求。投料口最大间距不宜超过200m。
综合管廊的投料口、通风口等露出地面的构筑物应有防止地面水倒灌的设施。
投料口、通风口、安全孔其外观宜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综合管廊的管线引出段,应满足管线预留数量、安装敷设作业空间的要求,与之对应的电力和通信工作井的土建工程宜同步实施。
综合管廊同其它方式敷设的管线的连接处,应做好防水和防止差异沉降的措施。
当综合管廊的纵向斜坡超过10%时,应在人员通道部位设防滑地坪或台阶。
管廊容纳的管线
电信电缆管线、电力电缆管线、给水管线、热力管线、污雨水排水管线、
天然气管线、燃气管线等市政公用管线可纳入综合管廊内。
综合管廊内相互无干扰的工程管线可设置在管廊的同一个舱;相互有干
扰的工程管线应分别设在管廊的不同不室。
电信电缆管线与高压输电电缆管线必须分开设置;给水管线与排水管线
可在综合管沟一侧布置,排水管线应布置在综合管沟的底部。
热力管线、燃气管线不得同电力电缆同舱敷设。
燃气管道和其他输送易燃介质管道直接纳入管廊应符合专项技术要求。
管廊的标准断面
综合管廊的标准断面形式应根据容纳的管线种类、数量、施工方法综合
确定。采用明挖现浇施工时宜采用矩形断面;采用明挖预制装配施工时宜应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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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形断面或圆形断面;采用非开挖技术时宜采用圆形断面。
综合管廊标准断面内部净高应根据容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