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市工会十六大人事筹备具体工作的说明
现将市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组织人事筹备工作有关问题作简单说明:
一、关于召开广州市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的组织人事筹备情况
2002年11月初召开广州市工会第十五大次代表大会以来,至今已有四年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将于今年11月任期届满。经请示市委、省总工会同意,今年11月份召开广州市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
大会的规模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经请示市委、省总工会同意,广州市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为850名,代表的分配原则是既有广泛性,也要具有先进性;既要按会员人数的比例分配,又同时兼顾到会员人数少的单位。我们根据去年的统计会员人数,作了适当的测算,经市总工会常委会讨论同意,制定了各单位出席广州市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代表人数,请大家参看《通知》中的表一。
代表人数中有各类人员的代表性要求,总体分为:1、市总管辖的区、县级市总工会,产业、集团、总公司、直属单位工会应有1名代表,考虑到个别单位要推荐经审委员候选人,则要推荐2名代表;2、镇、街要有一定的代表;3、基层工会要有一定的代表;4、工会积极分子;5、劳模先进人物;6、一线职工;7、知识分子;8、党政领导干部等都有一定的代表人数。
(二)委员会、常委会、经审会设置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经请示市委和省总工会同意,广州市总工会第十六届委员会委员、常委和经费审查委员会设置如下:
1、广州市总工会第十六届委员会设委员105名,按照差额比例5%的要求,提名111名候选人,我们按照111名的数额分配到有关的区、县级市、产业、集团、总公司、局、直属单位,个别的区、县、产业适当增加一名镇街、基层工会劳模先进人物。
2、广州市总工会第十六届常委会设委员15名,按照差额10%的比例要求提名候选人17名,差额为2名,常委候选人由市总党组考察提名,报市委和省总工会同意后在代表大会、十六届委员会选举产生。
3、广州市总工会第十六届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委员21名,实行等额选举,提名21名候选人,主要考虑经审工作近年有成效的单位,尽量分布有关区、产业、直属单位,同时考虑专业的要求,而分配到有关的单位。
二、关于做好广州市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组织人事筹备工作的具体要求
市委办公厅已以穗办〔2007〕4号文《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转发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召开广州市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的请示>的通知》印发到全市各区、县级市委、市直局以上党委(党组)。现以穗工发〔2007〕26号文印发了《关于召开广州市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的通知》,下面就如何落实广州市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组织人事筹备工作提几点具体要求。
(一)代表选举办法和填表说明
1、关于代表选举产生的办法
代表的产生一定要经过民主选举的程序,根据《通知》中名额分配的各类代表的人数比例要求按照10%的差额提出候选人,经过会员代表大会或工会代表会议,实施差额选举产生本单位出席广州市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⑴上半年有换届改选任务的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进行换届改选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完成选举产生本单位的出席广州市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的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