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40 • 2021 年 2 月 上 法制博览 法 学 理 论 研 究
对刑法主观解释与客观解释的思考
点在于根据立法
角度出发的话,“ 主观解释”是从相对主义的观点 条例,改变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该方式不利于
为出发点,在刑法当中属于独立存在的,而“ 客观 我国社会发展,并且也没有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和
解释”融入了新文本主义观念,在刑法中也得到 生活需求,促使人们的日常生活,一直处于被动
了飞速发展[1]。两者在运用期间,“ 主观解释”从 的状态下进行[3]。因此,在刑法解释的过程中,
立法者的角度出发,过于注重立法者和法律条例 应对客观解释加大重视,并以人民意志发展和生
之间的主从关系,而“ 客观解释”则是注重立法 活需求,作为实行刑法的主要依据;最后,要是从
作者简介:陈柏文(1999— ),男,汉族,山西晋中人,本科,延安大学,法学专业。
万方数据法 学 理 论 研 究 法制博览 2021 年 2 月 上 • 41 •
整体角度分析的话,相关人员在使用刑法时,需 属于交通工具等谬论[5]。恰恰相反,若是相关工
要把“ 客观解释”作为基础,然后在客观解释的 作人员使用“ 客观解释”的方式,针对“ 破坏交
过程中,使用主观解释的相关内容,针对刑法中 通工具罪”的条文解释的话,其承认刑法条文的
的刑罚展开管理,使得国家刑法的作用能在实际 含义,指的是伴随时代发展而发生变化,就可以把
中得到充分发挥。而在主观解释的综合解释中, 新兴的交通工具,逐渐纳入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对
还应当把维护刑法是否正常运行,当作解释的前 象中。
提标准,然后在刑法创建的过程中,对其法律进 (二)有助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行解释。但在主观解释的过程中,不能出现违背 法官在判决的时候,除了需要考虑法律效果
社会秩序或发展的现象。 以外,还需要考虑社会效果,其目的在于避免出现
众所周知,创建刑法的目的在于,有效维护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