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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医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评选与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造就一批有较高学术造诣、教学科研成绩显著、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起带头、核心作用的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全面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素质水平,以适应21世纪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每3年从在岗优秀硕导中遴选一批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从优秀中青年教师中遴选一批学术骨干;三年一轮换
第三条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评选坚持以下原则:
1、德才兼备的原则
选拔对象既要具备高尚的思想品德素质,又要具备良好的学术才能素质
2、注重实绩的原则
在全面考察的同时,强调以工作业绩的大小来确定人才水平和能力的高低
3、与学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评选必须与重点建设学科专业和硕士学位点的建设相结合
4、原则上临床学科以3级或2级学科评选,其他学科以2级或1级学科评选,设置的学科必须是学校已有的学科同时又是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中有的学科
具体学科目录由学校确定公布
5、每个评选学科最多只评学科带头人1名,学术带头人1-3名
评选学科若无符合条件者,则宁缺勿滥
同时为保证学科带头人评选的质量,学校将对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的名额进行严格限制,具体名额由学校确定公布
6、学科带头人与学科行政负责人可分离,即学科带头人可以是也可以不是学科的行政负责人
7、申请人只能申请本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不能跨学科申请
二、评选范围、条件
第四条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评选范围为学校教学、科研(含双肩挑)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
第五条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评选条件:
(一) 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1)在职硕导,教授及相当职称;
(2)曾获得省部级三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主持有纵向经费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发表SCI论著()1篇及以上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3)近五年工作业绩得分 100 以上
(二) 学术带头人评选条件
(1)在职硕导,教授及相当职称或45岁以下的副教授及相当职称;
(2)曾获得省部级三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主持有纵向经费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发表SCI论著()1篇及以上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3)近五年工作业绩得分90以上
(三) 学术骨干评选条件
(1)40岁以下的的博士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及相当职称;
(2)曾获得厅局级三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主持有纵向经费的厅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发表SCI论著()1篇及以上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3)近五年工作业绩得分 60 以上
三、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选拔程序
第六条选拔程序
1、由本学科教授推荐或本人申请,被推荐者或申请者填写《桂林医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申请表》,并提供支撑材料
2、所在单位对被推荐者或申请者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论证,筛选后签署推荐意见,将推荐材料报科技处
3、科技处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对推荐的人选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