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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刑罚适用剖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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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刑罚适用剖析.doc

上传人:sbuufeh058 2016/9/29 文件大小:11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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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刑罚适用剖析.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交通肇事罪刑罚适用剖析摘要:随着现代交通工具汽车等进入千家万户,驾驶机动车已成为当今人们出行的主要方式,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类案件的发生。因此正确处理交通肇事案件,准确对肇事人定罪量刑,直接影响到我国法律在适用过程中的公平公正性。结合司法解释,根据法律逻辑,对现行刑法交通肇事的处罚规定进行分析,提出了适用不同量刑幅度的基本条件和原则。关键词:交通肇事刑罚适用逃逸逃逸致死中图分类号:F5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15)10-098-03随着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现代交通工具已进入到千家万户,驾驶机动车已成为当今人们出行的主要方式,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交通问题,其中,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类案件的数量大大增加,并呈逐年上升趋势,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李召亮执笔撰写的《关于交通肇事罪刑罚适用情况的调研报告》一文中指出,山东省全省2009年交通肇事收案7800件,占全部一审刑事案件17%;2010年收案7868件,%;2011年收案9286件,占19%,2011年,全省交通肇事案件数量已经超过盗窃和伤害,位列第一,成为常见多发性犯罪。同时也指出司法实践部门在交通肇事案件审理中存在着对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内容理解不一之处,如对部分犯罪情节是否具有定罪和量刑的双重功能理解运用不一,导致同案不同判之结果。因此,如何正确处理交通肇事案件,贯彻罪刑均衡这一刑法基本原则,是我们刑法学界和实务界都必须正视的问题。以往刑法学界对本罪的讨论视角偏重于讨论的是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内容的合理性问题,而对在现有规定下交通肇事罪的刑罚如何适用的系统论证较少。鉴于此,笔者将在本文在不探讨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内容的合理性的前提下,将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内容对交通肇事罪的刑罚适用进行剖析,合理提出各不同量刑幅度适用的基本条件。一、交通肇事罪基本刑的适用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为正确适用该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现行刑法将交通肇事罪的量刑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为对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罪状的设定和基本的处罚,笔者将该处罚称为基本刑,第二档和第三档分设不同条件加重对行为人的处罚,均为加重刑。笔者首先对基本刑的适用进行剖析。基本刑的适用在刑法理论上无争议,在满足了交通肇事罪的其他构成要件的基础上主要是看危害结果,刑法规定只有发生了重大事故的交通肇事行为才引发刑事责任,否则行为人只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达到了刑法规定的重大事故,对行为人就可以适用基本刑裁量刑罚。对于重大后果的认定,根据现行司法解释的规定受三个因素的影响,一是行为人所造成的物质损害结果。二是行为人对事故所负责任的大小。三是行为人违反交通管理行为的种类。结合这三个要素,重大事故有以下几种表现,第一种是指行为人不管是违反何种交通管理规定,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或者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第二种,行为人不管是违反何种交通管理规定,且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死亡三人以上的(笔者将其上述两种情形称为普通肇事行为);第三种,行为人违反特定交通规则(笔者将其称为特定肇事行为),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致一人以上重伤的。违反特定交通规则的种类如下: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从上述三种重大事故情形的认定来看,只有第一种情况既包括人身损害,也包括财产损害。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形都只有人身损害情形,不包含财产损害,这是在适用该基本刑要注意的事项。二、“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刑罚适用(一)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适用刑法第133条规定的第二档刑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档刑的适用包括影响量刑的两个因素,一是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一是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对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适用,其困惑主要表现为哪些因素可以认定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为解决这一实务中的难点,司法解释对此有明确解释,包括以下三种情形: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从上述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