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填表说明
ⅩⅩ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统计表(表1)
填表说明
1、目的:总体了解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和经营情况
2、要求:
(1)本表的统计数截至统计年度12月31日;上报截至期为次年2月末。
(2)将"备注"栏改为"委托人户数",反映税务师事务所接受纳税人委托从事涉税业务的总户数。
(3)本表应将有限所和合伙所分开填写。有限所应有出资人数、人员总数、执业注册税务师人数、注册资金、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及委托人户数的合计;合伙所应有合伙人数、人员总数、执业注册税务师人数、运营资金、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及委托人户数的合计。最后,应有人员总数、执业注册税务师人数、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及委托人户数的总合计数。
(4)有分公司的税务师事务所不需要在"机构名称"一栏中单独填写分公司的情况,有关数据与总公司一并填列。
3、说明:
(1)机构名称:经总局批准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名称,分支机构不单独填列。
(2)性质:指有限所或合伙所
(3)法人代表(所长)姓名:对有限所而言是法定代表人姓名;对合伙所是所长姓名。
(4)出资人数:指有限所的出资人数。
(5)合伙人员:指合伙所的合伙人数。
(6)人员总数:指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的从业人员总数。包括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的正式业务人员和后勤人员,临时雇员不在此列。
(7)执业注册税务师人数:指经考试取得资格,并经执业备案且在注册税务师行业工作满2年的注册税务师。
(8)注册资金:指有限所在工商局注册的注册资金额。
(9)运营资金:指合伙所在工商局注册的运营资金额。
(10)资产总额:指在资产负债上显示的资产总额。
(11)收入总额:指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和其他收入)的合计。数额与表4的收入总额一致。
(12)利润总额:与原来的利润表的口径一致,亏损用"-"号表示。
(13)机构所在地:填至县、县级市或省会城市、地级市的区。
ⅩⅩ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人员情况统计表(表2)
填表说明
1、目的:了解行业人员性别、年龄和学历的构成情况及从业人员的参政议政、行业的影响力等情况。
2、要求:
(1)本表的统计数截至统计年度12月31日;上报截至期为次年2月末。
(2)不得出现空栏,没有的数据,填列"0"。
(3)符合逻辑。即人员总数=执业注册税务师+具有其他中介执业资格的人员+其他从业人员;人员总数等于不同学历的人员相加的总和;人员总数也等于不同年龄断人数相加的总和。
3、说明:
(1)人员总数、执业注册税务师:与表1的相关栏目一致。70岁以上的执业注册税务师统计在"60岁以上"年龄段中,并应在"备注"栏中说明70岁以上的人数。
(2)合伙人或出资人数:指合伙所的合伙人数,有限所的出资人数。该栏分两行分别填列合伙人和出资人。
(3)具有其他中介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指除执业注册税务师外的注册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执业资格的人员。如一个人既是注册税务师,又是律师的,计算在执业注册税务师中,不在该栏中重复统计。
(4)其他从业人员:在事务所工作的除上述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