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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工作实绩,即工作完成成效。详细考核内容包括履职状况、测评状况及加减分状况(详见附件3、4)。
五、绩效评价方法
(一)科级干部考核内容
科级干部日常工作性质及范围与一般干部有所不同,因此考核内容也有肯定的区分,详细内容如下:
1、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状况;(20分)
2、重点项目完成状况;(40分)
3、分管工作完成状况;(20分)
4、组织协调工作状况。(20分)
(二)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考核内容
1、履职状况(80分)
①岗位目标(40分)
内勤人员:按时按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状况,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业务部门日常工作状况。
下村人员:为民办实事状况、制止两违状况、平安生产管理状况、计生落实状况。
②重点目标(30分)
参加拆迁、征地等重点项目工作完成状况。
③公共目标(10分)
出勤状况。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扣1分/次;旷工扣2分/天。
2、测评状况(20分)
内勤人员: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依据被考核对象平常的工作看法、为人处事等综合表现,酌情评分。
下村人员: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依据被考核对象平常的工作看法、下村频率、为人处事等综合表现,酌情评分。
3、加、减分状况
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嘉奖10分,通报指责和新闻曝光扣10分;受县处级以上表彰嘉奖5分,通报指责和新闻曝光扣5分;突(偶)发事务中做出特别贡献的(含媒体表扬的)嘉奖5分,失职扣5分;在省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新闻报道等的,嘉奖3分;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严峻后果的扣5分;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上访或行政诉讼的扣5分;未参与组织活动及规定培训学习者扣5分;本单位领导认为须要增减的其它奖扣5-10分。
(三)等次评定标准
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依据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得分,按从高到低原则,对其依次排名,排名在总人数25%之前的评为优秀,排名在总人数25%-30%的评为良好,其余的除个别状况需评为不称职之外,均评为称职。考核得分相同的,等次评定由领导组探讨、确定。
六、绩效考核程序
(一)科级干部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打算。撰写自我鉴定材料(详见附件2)。
2、考核得分。镇党政主要领导依据被考核对象的工作表现及鉴定材料,赐予评分(详见附件2)。
3、最终评定。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依据被考核对象得分排名状况,赐予评定。
4、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并在镇政府大厅公示,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申诉。
(二)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打算。整理考核相关材料,填写个人绩效工作台账(详见附件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