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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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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宁波工程学院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二日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新建本科院校进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2年起每年在新建本科院校进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2012年度采集的数据范围是2011与2012两个年度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本次采集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为顺利完成数据采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数据采集方案,请学校各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1、成立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领导小组
组长:郭华巍、高浩其
副组长:王晓勇、宣东升、鲍吉龙、冯杰、王菁华
主要职责是对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控。
成员:岳爱臣、唐旭东、俞红国、徐可明、徐金富、徐伟刚、程刚、阮东波、易后余、崔剑、陈家桢、胡晓东、周军、张永平、房江华、蔡可键、胡如夫、杨仁法、吴廷玉、姚剑鹏、朱占峰、荆广珠、聂利亚、邹全康、汪志雷
主要职责是安排本部门的数据采集领导工作,对所采集的数据进行审核并负责其真实和准确性。
2、成立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办公室
成员一:周军、杨泽慧、王汉萍
主要职责是制定“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解释数据项内涵、确认各部门提交的数据、负责采集的技术工作、负责办公室的工作安排。
成员二:袁东、蔡银宁、朱春燕、王银娥、石先敬
主要职责是学习理解数据项内涵、验收各责任部门提交的纸质和电子数据和文档、数据录入工作、与各责任部门沟通协调工作、与教育部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工作、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成员三: 各责任部门和各学院每个单位一名采集联络人
主要职责是负责本部门或本学院负责采集的数据汇总、核查、提交工作。
二、指标责任部门职责
由于本系统指标较多,根据业务分类,主要涉及学院办公室、计委、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计财处、设备处、外事处、学生处、高教所、团委、图书馆和后管中心等共13个部门,就现将各部门及其建议填报分工做如下介绍。
院长办公室:负责填写学校基本信息以及下列部门未涵盖的其他所有信息。
计委:负责对采集人员的责任监控。
教务处:负责填写教学管理队伍、基本教学情况等信息。
人事处:负责填写师资队伍等相关信息。
科技处:负责填写学科建设、科研经费、论文、获奖、专利、专著等相关信息。
计财处:负责填写财务收入和支出等相关信息。
设备处:负责填写教学科研仪器值、实验室等相关信息。
外事处:负责填写师生交流情况等信息。
学生处:负责填写本科生思想政治管理、奖助贷和就业等的部门,负责填写学生管理队伍、学生队伍等相关信息。
高教所:负责填写教学改革项目等相关信息。
团委:负责填写本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活动等的部门,负责填写学生队伍中有关信息。
图书馆:负责填写图书资料相关信息、校园网相关信息。
后管中心:负责填写学校国有资产,教学条件、生活条件等相关信息。
具体任务安排见附件1《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指标责任分解表》
三、采集工作的程序安排
本次采集采取“分散采集、集中录入”的方式,采集程序如下:
数据采集启动动员
书写总结报告提交教育部
正式上传教育部评估中心
评建办在网上对数据进行再次确认
各责任部门负责人在网上确认本部门采集的数据
经确认后的数据由专人录入上传数据库
评建办对所有提交的纸质数据进行审核确认
各责任部门负责人审核数据并签字后提交学校评建办
各责任部门汇总数据并制成纸质和电子文档
各责任部门和协作部门的采集员采集数据
评建办制订采集工作方案、下发责任分解表
数据采集工作布置会
第一阶段:数据采集8月11日—8月13日,前期准备阶段;
由评建办研究制定“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并报校党委通过。主要工作有组织机构的建立、指标责任部门职责的确定并分解任务、采集工作的程序安排、采集质量监控制度的建立、采集工作的规范性要求的制定、对参与采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阶段:2012年数据采集8月14日—8月20日为采集审核阶段;2011年数据采集9月15日-9月25日为采集审核阶段
1、各第一责任部门对搜集的电子数据进行汇总、审核,确认无误后打印输出,提交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纸质材料必须是电子材料的最终版,由专人负责将审核后的纸质材料、电子文档统一提交院评建办;,学校评建办在8月20日8:30-16:30集中接受第一责任部门审核合格的2012年采集数据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2011年采集数据接收时间为9月25日8:30-16:30。
2、学校评建办材料组对接收的纸质材料进行验收,验收将按照“宁波工程学院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以及文档命名和格式要求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并办理验收手续;
3、8月21日—8月24日,学校对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