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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证丶银信丶信证合作与金融理财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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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证丶银信丶信证合作与金融理财服务.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银证丶银信丶信证合作与金融理财服务
银证、银信、信证合作与金融理财服务
邓举功
(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近年各金融机构业务出现一个显著的变化,逐渐摒弃原来单独发展的状况,彼此之间加强合作,在理财服务(品种设计、客户资源共享、代销等)、技术保障手段(银证通、托管)等方面,为投资者提供了比过去更多的选择与便利条件。尤其以理财服务合作为多,且不断推陈出新:最初是银行为保险公司代销保单,然后是银行为基金管理公司代销开放式基金,而现在银行、证券公司与信托公司之间的合作方兴未艾,日渐增多。
一、各种理财合作
2003年初以来,银行与证券公司联合推出的“受托理财计划”引人注目,其运作原理是:银行向其客户推荐,加以口头保证保底收益,投资者与银行、券商签约或仅与银行签约,募集资金经由银行交券商负责运作,投资于股票、债券等流动性较强的金融资本市场。这种合作,最早见于招商银行与招商证券在2003年元月初的“招商受托理财计划”,非常低调,但募集金额巨大,据称有15亿元的意向。随后多家银行、券商受到启发,开始纷纷推出类似金融理财合作。虽然没有对外公开宣传,但由于银行的保证(至少是口头),效果出乎大家意料,十分吸引投资者。至今已有7个受托理财计划推出,其中6个见下表(国信证券与工商深圳分行合作情况不明)。民生银行与民生证券也有类似的兴趣。
表1:银行与券商理财计划一览表
银行
券商
理财名称
发行
时间
金额
亿元
预计年收益率
管理费
托管费
投向

招商

招商

招商

11>.1~

4

~5%


全国推广,起点10万元
兴业(上海)

海通


~

(5)

5%


%
100%股市,起点5万
农行建行
(无锡)

国联



4

%


85%债券,15%股市
工商(上海)
国泰君安

安丹
~

10

%

<%

%
国债、企业债、可转债、新股认购
农行(武汉)
长江
长江超越


2~5%


起点5万元
浦发(上海)
天同
同赢
~
4~5
>%
1%
~%
70%债券,30%股市
银行与信托公司的合作,在2002年下半年已经开展起来,主要表现在信托品种的发行。由于合作深度不足,募集金额不多,没有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对于这一新兴领域,银行积极尝试。目前多家银行从事代理资金收付业务资格被央行批准。从实际操作中看,代理资金收付与代理销售并无二致。有的银行没有获得这一资质,也在积极开展这一业务。这一合作的初始原因在于信托公司受到200份信托合同的限制。一些信托公司在银行的帮助下,募集了千万元至亿元不等的规模。以主要中心城市为例,北京主要有中信信托与农行、中煤信与民生银行的合作,上海有中泰信托与交通银行、上海银行、民生银行的合作。
信托公司与券商的理财合作也开始出现,例如,杭州工商信托与深圳世纪证券公司、英大信托与湘财证券合作。这种合作,以信托公司名义发行集合资金信托品种,然后资金交券商实际运作。杭州工商信托已经募集二千万元,英大信托即将发行。券商借助信托这一形式,使得其募集资金的行为合法化,增加一个公开募集的渠道,信托公司发挥的作用则非常有限。
通过理财服务合作,券商将过去一对一、面对特定客户的资产管理业务,借助于银行信用,改变为多对一的面向不特定客户的私募,增加了资金来源;信托公司依托银行的网点、高端客户资源优势,解决发行渠道不畅的难题;银行力图发展中间业务,突破本身理财服务单一的窘状,利用券商、信托公司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三方各取所需。
二、合作特点
银信、银证、信证的理财合作共同点:理财服务正在“产品化”,不同于一般的业务,具有一定的募集金额要求、一定的资金投向、明确的发行期与运作期、集中式管理。
不同点也是比较明显:专用账户的使用不同(银证、信证合作中,银行、信托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处理,但券商如何使用资金无法得知,据笔者估计,券商可能与其它渠道资金混同,单立账户无法实现;银信中只有信托公司唯一开设账户,且专户封闭使用);当事人关系不同(银证、信证的合作中,对投资者而言,存在两个受托人;银信中只有信托公司一个受托人);资金投向不同(银证、信证合作的资金投向于债券、股票等金融市场,银信合作的资金主要投向为实业领域);资金运用方式不同(银证、信证为投资,银信主要为投资、贷款、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