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液态物料静电防护措施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液态物料静电防护措施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 I.
编号 : FS-QG-71048
液态物料静电防护措施
Electrostatic protecti on measures for liquid material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
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控制烃类液体灌装时的流速
灌装铁路罐车时,液体在鹤管内的容许流速按式 (1)计
算
VD< (1)
式中 V-烃类液体流速的数值, m/s;D- 鹤管内径的数值,
m。
大鹤管装车出口流速可以超过按式 (1)所得计算值,但
不得大于 5m/s 。
灌装汽车罐车时,液体在鹤管内的容许流速按式 (2)计
算
VD< (2)
式中 V—— 烃类液体流速的数值, m/s;D —— 鹤管内径的
数值, m
在输送和灌装过程中,应防止液体的飞散喷溅,从底部 或上部人
罐的注油管末端应设计成不易使液体飞散的倒 T 形
等形状或另加导流板 ;或在上部灌装时,使液体沿侧壁缓慢 下流。
对罐车等大型容器灌装烃类液体时,宜从底部进油。
若不得已采用顶部进油时,贝 y 其注油管宜伸入罐内离罐 底不大
于 200mm 在注油管未浸入液面前,其流速应限制在 lm/s 以内。
烃类液体中应避免混入其他不相容的第二物相杂质如 水等。并应
尽量减少和排除槽底和管道中的积水。当管道内 明显存在不相容的第
二物相时, 其流速应限制在 lm/s 以内。
在贮存罐、罐车等大型容器内,可燃性液体的表面,不 允许存在
不接地的导电性漂浮物。
当液体带电很高时,例如在精细过滤器的出口,可先通 过缓和器
后再输出进行灌装。带电液体在缓和器内停留时间, 一般可按缓和时
间的 3 倍来设计。
烃类液体的检尺、测温和采样
当设备在灌装、循环或搅拌等工作过程中,禁止进行取样、检尺或测温等现场操作。在设备停止工作后,需静置一
段时间才允许进行上述操作。所需静置时间见表 2。
液体电导率
/(S/m) 液体容积 /ms
5000
>10-81112
10-12~10-8232030
10-14 ? 10-
注若容器内设有专用量槽时,则按液体容积
对油槽车的静置时间为 2min 以上。
对金属材质制作的取样器,测温器及检尺等在操作中应
接地。有条件时应采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