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百尺河小学校产物品购置管理制度
为健全财务和校产管理,进一步完善购置物品的审批手续,建立财务监督制度,特制定以下有关校产物品购置,管理制度。
一、购置物品审批手续
各部门需要购置物品,必须填写物品采购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有关领导审批后,由总务主任审批。
1、金额在200元以内(含200元)由总务主任审批。
2、金额在200元至1000元由校长审批。
3、金额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的,由行政会议讨论审批。
4、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报财务审核中心审批。
二、物品购置及验收手续
1、购置物品必须按照经批准的物资采购审批表要求的规格、型号进行选购,做到物美价廉,保质保量。
2、采购数额较大物品时,必须有两人同行,采购中如有购物回扣,必须如数上交学校财务室。
3、采购物品(含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必须经保管员或资料员验收,入库登记,做到票物相符方可领出使用。
4、若购置资数量多、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由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购置方案,然后再通过招标等办法进行购买。
三、发票审批手续
1、杜绝开空头支票、白条子,少购多报等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
2、发票报批要及时,且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名方有效,一般情况下应做到先审批签字后付款。
3、发票最后审批,坚持校长一支笔的原则,否则财务室予以报销。
学校产物品购置管理制度
百尺河小学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