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09年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审计要点(十二大科目)
序号审计内容审计标准注意事项
1 承担单位接受审计时需提供的材料承担单位在接受审计时需提供审计所需全部必要材料。(参考《审计所需资料明细表》) 审计时须取得课题承担单位出具并盖章(公章及财务章)的审计承诺函,保证所提供的审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并将承诺函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
2 预算评审材料与任务书及经费支出的一致性 1、任务书中各项经费预算应与财政预算评审结果一致,经费支出按预算评审材料进行审计
2、针对任务书与预算评审结果不符的情况,承担单位接受审计时需提供市科委批复的《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财政核减经费调整单》,调整后的各项经费预算应与财政预算评审结果一致,经费支出按预算评审材料进行审计;否则,应将预算评审结果与任务书不一致情况作为问题列示
3 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1、承担单位主体及名称应与任务书一致
2、承担单位发生变更应出具市科委批复材料
3、核查承担单位三年财务状况,应持续经营
4 课题信息变更课题信息变更均需有相应批复材料,否则依据未变更的信息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5 经费支出起止期限结题审计:
1、经费支出起止期限为项目(课题)任务书中规定的课题起止年限
2、项目(课题)在立项前原则上不得有经费支出,否则需出具市科委主管处室批复的确认经费提前支出的材料
3、项目(课题)截止期后原则上不得有经费支出,否则需出具市科委批复的项目(课题)延期材料。但项目(课题)截止期后存在以下情况,不需提供延期批复即可认定经费:
·在课题起止期内签订的合同中规定,需在课题截止期后支付尾款
·课题截止期后三个月内的结题验收费用、课题结题审计费用。承担单位须出具相关费用支出的详细预算并加盖公章会计师事务所应将项目(课题)起止期间外的不合规经费支出计为问题,并详细列明经费支出情况
期中审计:
期中审计的经费收支时间截止到审计进驻日,期中审计依据课题自起始时间至上年的任务书预算及财政预算评审材料进行
6 经费收支情况 1、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经费审计是对课题总经费的审计,包括市财政科技经费、自筹经费、其他经费等全部课题经费来源
2、经费预算变更或调整需出具市科委批复的变更材料
3、经费支出应按照要求分别计入十二大科目中,不可交叉使用科目
7 经费认定 1、针对不符合标准的经费支出不予确认
2、与课题无关的费用不予确认对于不予确认的经费支出不可计入审定数,未确认经费支出需列明原因,同时经费支出率按审定数计算
8 单独核算 1、项目(课题)经费应按要求进行单独核算
2、在单位使用的会计制度一级科目统括下,根据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设置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3、项目(课题)经费支出应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虚列
9 经费到位、支出情况自筹、国家部委拨款、其他来源等匹配经费情况:
1、匹配经费到位率应不低于90%
2、匹配经费支出率应不低于90%
市财政科技经费情况:
市财政科技经费支出率应不低于90%
10 账表相符承担单位填写的课题决算表应与明细账相符
11 政府采购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需执行政府采购。
2、执行政府采购行为需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当期北京市政府采购集中目录中规定的采购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