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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引驱动电梯施工自检报告书
—无机房电梯
使用单位
施工单位
制造单位
设备名称
设备类型
施工类别(安装、改造、重大维修)
内部编号
告知书编号
工程地点
检验时间
(印制自检单位名称)
填写说明
一、填写要求
1、本自检报告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与强制式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除外)安装过程自检,也适用于电梯的改造、重大维修工程的自检。
2、自检单位应对报告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表格中需要(施工队队长、质检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
3、本自检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A4纸)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确需更正时,应在原错误处划删除线“=”,并签章、标注更改日期,在上方书写正确内容。
4、报告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对于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在“自检结果”栏中填写实测或者计算处理后的数据;对于未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如果经检验符合要求,在“自检结果”栏中填写“符合”;如果经检验不符合要求,填写“不符合”;对于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在“自检结果”栏中做简要说明,难以表述清楚的,在检验报告中另加附页描述,“自检结果”栏中填写“见附页XX”;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在“自检结果”栏中填写“无此项”;“自检结论”栏只填写“合格”、“不合格”、“—”(表示无此项)等单项结论。
5、自检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评定,只允许使用“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合格”四种检验结论。
二、管理要求
1、本报告须由施工单位盖章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2、本报告须由使用单位盖章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3、检验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实施监督检验。
4、本报告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三、检验现场条件
1、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5-40℃之间;
2、电源输入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3、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基站、相关层站等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四、检验依据
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五、声明
1、本自检报告内容只涉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中电梯监督检验基本检验内容与要求,其它情况未考虑;
2、本自检报告仅作为一种推荐性范本,供有关单位参考使用。
电梯施工自检报告书(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单位
产品编号
制造日期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许可证编号
施工类别
□安装□改造□维修
安装地点
使用登记编号
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维护保养单位
设备
技术
参数
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m/s
层站数
层站
控制方式
检验主要仪器设备
□万用表□钳形电流表□绝缘电阻测量仪□转速表□游标卡尺□钢直尺□卷尺□塞尺□温湿度计□测力计□线坠□验电器及常用电工工具□便携式检验灯□限速器测试设备
检验依据:
GB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TSG T7001-2009 《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规则》
检验结论:
安装队队长(签名): 日期:
施工许可证号:
(施工单位自检专用章或公章)
年月日
自检人员(签名): 日期: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名): 日期:
使用单位意见:
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名): 使用单位(公章) 年月日
项目及类别
自检内容与要求
自检
结果
自检结论
1
技
术
资
料
电梯制造单位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
(2)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等内容,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4)
安全保
护装置
和主要
部件的
型式试
验合格
证,
包括:
①门锁装置型式试验合格证
②限速器型式试验合格证
③安全钳型式试验合格证
④缓冲器型式试验合格证
⑤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型式试验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