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五章照明计算
平均照度计算
点光源直射照度计算
线光源直射照度计算
面光源直射照度计算
平均亮度计算
不舒适眩光计算
照度是评价照明的最重要的指标。
照度计算目的:
根据照明需要及其他已知条件(照明器型式及布置、房间各个面的反射条件及污染情况等),决定照明器数量及电光源容量,确定照明器布置方案。
在照明器型式、布置及光源的容量已确定情况下,通过照明计算来定量评价实际场合的照明质量。
最基本的照度计算主要有点照度计算和平均照度计算。
平均照度是以整个被照面为对象,按被照面所得到的光通量除以被照面面积来计算被照面上的照度平均值。
平均照度计算方法,即利用系数法;以及简便计算方法,即灯数概算法和单位容量法
平均照度计算方法用于计算平均照度以及所需灯的数量,它适用于灯具布置较均匀、墙和顶棚反射比较高、且无大型设备遮挡的室内一般照明。
逐点计算法,是以被照面上的一点为对象,计算不同形状、不同位置的光源在该点产生的直射照度(不考虑反射光通量产生的照度),这种计算方法称作逐点计算法。
内容包括点光源、线光源和面光源的直射照度的基本计算公式、实用计算公式及简化计算公式。
适用于房间高大、反射光较少的场所,一般用于验算工作点的照度和被照面照度分布的均匀度。
平均照度计算法是按照光通量进行照度计算的。
它是根据房间的几何形状、照明器数量和类型来确定工作面平均照度的计算法。
一、基本计算公式
灯具发出的光通量中最后落到工作面上的部分,该值与工作面的面积之比,称为工作面上的平均照度。
直射部分:从灯具发出的光通量中直接落到工作面上的部分。
间接部分:从灯具发出的光通量经室内表面反射后最后落到工作面上的部分。
平均照度计算
1、利用系数(Utlization factor)
表示照明光源光通量被利用的程度,等于经照明器的照射和墙、顶棚等的反射而投射到工作面上的光通量,与房间内所有光源发射出的总光通量之比。
对于每个灯具来说,最后落到工作面上的光通量与光源发出的额定光通量之比称为光源光通量利用系数(简称利用系数)。
一、基本计算公式
1、利用系数
式中—利用系数;
—由灯具发出的最后落到工作面上的光通量;单位:lm;
—每个灯具中光源额定总光通量,单位:lm。
利用系数与照明器的光强分布(配光特性)、照明器的效率、照明器的悬挂高度、房间的大小及形状和室内各反射面的反射比等因素有关。
2、室内平均照度计算(利用系数法)
N: 灯具数
A: 工作面积
Ф: 每个灯具中光源额定总光通量(lm)
K: 维护系数
U: 利用系数
: 工作面平均照度(lx)
若已知房间特性、照明要求的情况下,计算所需照明器数
3、维护系数
灯具在使用过程中,因光通量的衰减、灯具和房间的污染引起照度下降。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照明装置在使用一定周期后,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与该装置在相同条件下新装时在同一表面上所得到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之比。
维护系数K
二、利用系数法
(一) 室形指数(Room Index)
用来表示照明房间的几何特征,记作 RI
矩形房间:
正方形房间:
圆形房间:
h-灯具开口平面距工作面的高度,单位为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