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六章企业所得税
主讲人:潘莹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纳税年度
历年制:1月1日-12月31日
跨历年制 4月1日-3月31日日本、
英国、中国香港等;
10月1日-9月30日北半球
美国、泰国等;
第二节纳税义务人及征税范围、税率
一、纳税人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借鉴国际经验,新税法明确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即这两类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企业所得税。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为居民企业。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为非居民企业。
税收管辖权
居民管辖权户籍<br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
属人原则
居民管辖权
公民管辖权
属地原则
地域管辖权
二、征税范围
(一)居民企业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
非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及与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所得部分纳税。
(二)所得来源地的判断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以下对于所得来源确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按照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按照所得支付地确定,按照动产所在地确定
【答案】 B
选项A,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选项C,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选项D,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三、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为20%;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实际征税时适用10%的税率.
以下使用25%税率的企业有( )
A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
B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但所得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C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答案】AC
四、税收优惠
新税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要求,对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全面的调整和整合,实现了两个转变:政策体系上将以区域优惠为主转变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优惠方式上将以直接税额式减免转变为直接税额式减免和间接税基式减免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