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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法律意见书
关于xxxx增资扩股的
法律意见书
就xxxx股份为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核心资本充足率及市场竞争力,拟以定向募集配售新股方式增加股本金人民币xxx万元,受xxxx
增资扩股法律意见书
关于xxxx增资扩股的
法律意见书
就xxxx股份为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核心资本充足率及市场竞争力,拟以定向募集配售新股方式增加股本金人民币xxx万元,受xxxxx股份的委托,四川遂州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下简称《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本次增资扩股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供xxxx股份决策参考。
一、xxxx股份向本所提供了下列文件:
1、《关于xxxx股份增资扩股的申请书》;
2、《xxxx股份增资扩股可行性研究报告》;
3、《xxxx增资扩股方案》;
4、《关于启动增资扩股工作的议案》;
5、《xxxx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基本情况及法律可行性
(一)主体情况
经审查,本次拟增资扩股的xxxx股份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股份。xxxx股份目前持有XX市XX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xxxxxxx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住所xx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为刘彦xxxx;注册资本为xxxxx万元人民币。其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放金融债劵,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劵,买卖政府债劵、金融债劵、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核查,xxxx股份已办理了2015年度企业法人年检手续,依法有效存续,没有出现终止的情形。xxxx股份的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非上市)。其股权结构为: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