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五)
了解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在国际物流中的作用
熟悉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业务环节
能够选择投保险别,并能进行索赔
了解海运货物保险中,保险公司承保风险、损失和费用
能够计算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可保风险与可保利益
可保风险是指保险人可以接受承保的风险。风险有多种,但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可通过保险进行转嫁并取得保障的。保险实际上只是对纯粹风险进行保险,给予补偿。而且保险人接受承保的风险还必须具有一定的条件。
可保利益是指对保险标的物所具有的利益。只有具有真正利益的人才有权利对标的物进行保险。如果保险标的物遭受损失,被保人并未受到任何利益影响,那么他就不具有保险利益。以海运货物保险来说,货物本身价值、运费、保险费、预期利润、卖方利益、佣金等都可作为保险利益向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海运风险
保险业把海上货物运输的风险分成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风险是造成损失的原因。
风险
海上风险
外来风险
自然灾害
意外事故
一般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
海上损失
指货物在海运中由于海上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按损失程度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损失
全部损失
部分损失
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
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
全部损失
又称全损,指被保险货物的全部遭受损失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两种。
:下述情况都构成实际全损:
A、保险标的完全灭失;
B、保险标的已丧失商业价值或失去原有用途;如全部变质而不再有任何商业价值。
C、保险标的丧失已无法挽回;
D、船舶失踪达一定时期。
推定全损
是指货物遭受风险后受损,尽管未达实际全损的程度,但下述情况都可构成推定全损:
A、保险标的的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
B、保险标的受损后,为避免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修理费用估计要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
C、保险标的受损后,修理和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了保险价值;
D、如果不支付高于保险价值的费用,货物(或船舶)就会成为实际全损。
实际全损与推定全损的区别
实际全损标的物已无可挽救地完全丧失,而推定全损标的物所受的损失是可以修复的。
对于推定全损,被保险人可以作为全损处理,也可作为部分损失处理。
如果想按全损获得赔偿,必须向保险公司发出委付通知(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办理赔偿的一种手续),其目的是将受损标的物的一切权益转移给保险人,而要求按推定全损赔偿。如果不能及时发出委付通知,该项损失只能作为部分损失
如果保险人接受这种委付通知,就要根据保险单赔偿全损。保险人支付全损赔款外,就享有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及对第三者的追偿权。
部分损失
在法律上,不属于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为部分损失。按照损失的性质不同,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是指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
列入共同海损的项目有两大类:A、有意地和合理地作出特殊牺牲以解除共同危险,属共同海损牺牲;B、为使船只脱离危险状态而支付的额外费用,属共同海损费用。
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
A、导致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真实存在,而不是主观臆测的;
B、必须是为船、货共同安全而采用的措施;
C、作出的牺牲和支付的费用必须是特殊的;
D、必须是人为的、有意识的采取的合理措施。
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支出的目的是为了使船舶、货物和运费三方都免于遭受全部损失。因此,共同海损的牺牲和支出的费用应由最后获救后的价值按比例进行三方分摊,叫共同海损分摊
问题:为什么说共同海损是部分损失?
共同海损分摊
例如:共同海损牺牲价值8万美元
各利益方:标的物价值比例分摊金额
船方: 100万美元 50% 4 万美元
货方:甲: 50万美元 25% 2 万美元
乙: 40万美元 20% 万美元
丙: 8万美元 4%
待收运费方: 2万美元 1%
合计: 200万美元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