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部分我国的电磁环境管理现状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倪士英
电磁环境管理现状与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一、电磁辐射与电离辐射
二、“电磁环境”和“电磁环境污染”
三、产生电磁能的设施
四、电磁污染的危害
五、电磁环境污染的界定
六、电磁环境的发展趋势
七、电磁辐射污染环境的特点
八、电磁辐射环境管理中值得注意的问题
九、原因分析
电磁环境管理与措施
十、电磁辐射的防护措施
十一、电磁辐射的管理措施
十二、相关国际组织和国外的立法情况
十三、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比较
十四、目前我国电磁环境现状和下一步工作
十五、高压输变电线路环评问题
一、电磁辐射与电离辐射
1、电磁辐射与电离辐射:
E=h γ
h=×10-34JS 普朗克常数;
γ: 频率; (1eV=×10-19J)
由于只有在量子能量到达10eV至12eV时,才能引起原子电离。所以,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分界点波长约为100nm(频率为3×1015Hz,12eV );电磁辐射属非电离辐射范畴。
各种辐射的波长范围单位:μm
2、什么是电磁辐射:
变化的电场会引起一个变化的磁场,同时,变化的磁场亦会引起一个变化的电场。不断变化的电场和磁场,就会形成一个向空间传播的电磁波。
从专业角度说,一般指频率在100kHz以上的电磁波。是指变化的电场和变化的磁场相互作用而产生的一种能量流的辐射。但国际《电磁兼容术语》GBT4365中也注释:“可将电磁感应引深包括在电磁辐射中”。所以,环境保护中的电磁辐射概念包括:辐射、感应和传导。
二、“电磁环境”和“电磁环境污染”
“电磁环境”: 《电磁兼容术语》GBT4365中, “存在于所有场所的电磁现象的总和”。在国外的科技文献中,也常用到“电磁环境”来描述自然环境中电磁场的存在状况。
电磁环境污染:电磁波是一种资源;但电磁波作为能量流,当电磁能量或强度超过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质量标准,并影响他人身体健康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正常工作时,称为电磁环境污染。
三、产生电磁能的设施
1、电磁波频段的划分
长波: 10 kHz~300kHz
中波: 300kHz~3MHz
短波: 3MHz~30MHz
超短波: 30MHz~300MHz
分米波:300MHz~3GHz
厘米波: 3GHz~30GHz
毫米波: 30GHz~300GHz
2、暴露限值频段的划分
10kHz~3MHz
3MHz~30MHz
30MHz~(300MHz)~3GHz
3GHz~10GHz
10GHz~300GHz
频段划分的依据:
根据人体与电磁波吸收的频率响应曲线理论。
参照电磁波性能的物理特征和设施常用的频段划分。
3、10kHz以下不作规定的理由
除0Hz、50Hz外,10kHz以下不存在相关设施,故不作规定。
4、工业设施频段举例:
50 kHz 电焊
250kHz~500kHz 高频溅火,焊接
13MHz~27MHz 热合机,透热疗法
13MHz~15MHz 射频溅射
2450MHz 家用微波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