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泾川县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科级后备干部推荐、考察、培养、管理、任用机制, 建立一支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群众公认、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科级后备干部队伍, 为全县领导班子建设提供坚实的后备人才保证,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甘肃省乡(镇) 、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和省委组织部《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及市委有关规定, 结合我县干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七)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八)统一调配原则。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选拔全县乡(镇) 、县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后备干部。第二章后备干部的条件、资格和结构要求第四条后备干部应具备《干部任用条例》所规定的领导干部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素质高,言行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 有比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工作能力强, 具有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发展潜力; (三) 作风扎实, 认真负责, 工作勤奋, 事业心、责任性强; (四) 群众公认, 工作实绩突出, 在个别谈话、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中得到多数群众的认可和赞成; (五)坚持原则,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第五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正科级后备干部年龄一般在 45 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一般应当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二)副科级后备干部年龄一般在 40 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年龄在 30 岁以下,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工龄; (三)科级后备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第六条后备干部的数量和结构要求: 全县后备干部总数掌握在 300 名左右, 其中: 正科级后备干部 100 名左右, 副科级后备干部 200 名左右, 三方面后备干部 60 名左右(妇女干部 40 名左右,非中共党员干部 17 名左右,少数民族干部 3 名左右) ,在副科级后备干部中优秀年轻后备干部 50 名左右。第三章后备干部的选拔第七条选拔后备干部, 要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3- 察、知识测试、县委审定的程序确定。第八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由县委考核组或县委组织部主持开展。乡(镇)和县直部门通过两次民主推荐确定建议人选。乡(镇) 第一次民主推荐, 由乡(镇) 党委委员、不是党委委员的其他科级干部、政府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乡(镇) 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县乡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记名投票, 依据得票结果,按照分配名额 1:2 的比例确定后备干部初步人选。第二次民主推荐, 由乡(镇) 党委会对第一次民主推荐的初步人选进行差额投票, 按分配名额 1: 的比例分别确定人选。县直部门第一次民主推荐, 由全体领导班子成员、本单位干部职工、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无记名投票, 依据得票结果,按照分配名额 1:2 的比例确定后备干部初步人选。第二次民主推荐, 由党组、党委( 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