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住房公积金政策宣导
结合银宝山新的现状,以下问题需重点关注:
操作原则:
1、结合员工的意愿, 逐步推进、逐步完善的原则。若有需求,可以接受员工购买意愿由无到有,缴费基数由低到高的申请。暂行办法规定:每年可以调整一次缴费比例、缴费基数。
2、住房公积金与养老保险是否缴交、缴费基数一致的原则
因为住房公积金须随着养老关系、医疗关系转移而转移。无养老关系而买住房公积金意义不大
即有养老保险的才可以交住房,住房公积金与养老缴交基数一致
员工要求交住房公积金的须同时交养老保险;
在缴交基数上一致,不得出现按低基数交养老而按高基数交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与医疗关系,医疗关系暂不能转出,故无法与医疗对接。
4、公司拟于4月份开始交住房公积金,若选择从去年十二月份补交,则涉及扣多四个月的费用。
作为公司的管理者,应平衡“坚持公司成本控制与重视员工诉求、构建和谐企业”,正确引导,妥善处理。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根据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由在职职工和所在单位缴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进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与储蓄不同,住房公积金不能随便提取,主要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职工购房(市内外)、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限市内房产)时申请提取一定金额的住房公积金或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细则正拟定中,暂无实施时间表)
二、政策出台背景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是在房价飞涨,全国人民对购房特别关心,购房已成为多数百姓的生活压力的大前提,以及深圳市是全国大中城市中唯一未按国家法令要求建立规范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历史背景下出台的。
近几年,深圳对白领、金领等中高端人才的吸引力不如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深圳房价奇高,却没有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中高端人才在深购房困难,没有归属感。此次住房公积金新政的运行,对深圳市吸引中高端人才具有积极意义。此外,它还有利于深圳的城市建设和经济结构优化。
对于在深有购房能力和购房打算的职工而言,该新政策无疑是鼓舞人心的。但对于无购房能力且不准备在深购房的职工而言,该新政策无疑会减少他们的工资收入,对他们意义不大。职工对住房公积金严格的支取规定疑惑,比较担心自己不买房离开深圳时领取已缴纳的公积金会遇到麻烦。而在外地购房又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此外,职工也希望相关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和利用能够合法合情合理。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经历了哪些历史沿革?
答: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90年代初期中国住房制度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演变的过程中产生的自主住房金融制度创新。1991年5月,上海市借鉴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率先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此后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推广到全国,成为国家住房金融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总结各地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础上,1999年4月3日,国务院发布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2002年,国务院根据全国住房公积金的发展情况,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对条例做了相应的修改。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