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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产科临床诊疗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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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产科临床诊疗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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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产科门诊一般医疗保健
第一节 产 科 门 诊 常 规
产科门诊由住院部产科高年资医师坐诊,门诊护士长及护士负责各项日常工作及管理。
产科门诊设有高危前。按产科初诊内容,详细采集记录月经史、生育史、个人既往史及家族史。进行全面查体、产科检查,
一年以内未进行过TCT检查者,在系统胎儿超声检查除外胎盘低置状态的前提下,可于骨盆测量的同时行TCT检查。
妊娠24-28周期间进行75g糖耐量试验。
发现妊娠并发症或者合并症者,转诊至高危门诊随访。
从妊娠20周开始,建议预防性服用铁剂。视孕妇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预防性补充钙剂。
三、产前复诊
询问孕妇上次检查后的一般健康状况,按复诊表格项目进行检查和填写。
孕20周之后每次复诊均应产检,测量血压和体重,结果异常者注意随访。
妊娠28周起要求产妇进行胎动计数,如发现胎动异常或听诊胎心音异常,应进行NST检查。
妊娠30~32周进行二维超声检查,了解有无FGR。
妊娠32周左右复查血常规、尿常规及总胆汁酸。
妊娠32~34周后开始行NST检查,存在孕前糖尿病或多个高危因素并有FGR, 应提前到26~28孕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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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2周时全面和对预产期、胎儿生长情况、孕妇并发症及合并症情况、各项化验结果、骨盆测量结果,对母胎进行评价。
妊娠38周进行超声检查,评估AFI值、确认胎位、估测胎儿体重,再次对母胎进行评估,并决定分娩方式。
四、产科门诊医疗保健注意事项
孕妇第一次来看产科门诊时就应该核对预产期。
预产期的核对应将临床推算和超声诊断结合起来。
如果通过LMP推算的预产期和超声检查推断的一致,且超声推算结果的误差在超声检查所允许的范围内,则可以依据LMP来推算预产期。
如果孕妇的月经不规律,或孕妇无法提供用于推算预产期的资料,则依据超声检查结果来推算预产期。用于确定预产期的超声检查以孕11-13+6周超声测量的CRL结果为主,至少以孕20周以前的超声为依据。
当20周以后,每次产科门诊均应测量血压、体重。经常进行尿常规检查,注意有无蛋白尿出现,如两次尿蛋白阳性,应进一步24小时尿蛋白定量以及其它相关检查。
从28周之后每次门诊均应测量宫高、腹围,如增长不满意,应注意除外FGR。
表1-1 常规产科门诊一般保健
孕周 检查内容 注意事项
11-13+6周 超声〔NT、CRL〕、血常规, :CRL用于核对孕周,
尿常规、肝功+肾全,血型+Rh因子 NT>3mm应建议孕妇行胎儿染色
乙肝五项,HCV,HIV,RPR 体核型,查绒毛,如染色体核
型正常,孕16-20周应行超声检
查注意心脏及肾脏有无畸形;
(-),参照“母儿血型不合”
15-20+6周 唐氏筛查 参照“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

20-24周 系统胎儿超声检查 ,转产前咨询门诊
24-28周 75g糖耐量实验 参照“妊娠期血糖异常”
30-32周 血常规,二维超声系统筛查 ;
,系统筛查如胎儿
34-36周 阴试子培养和NST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