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化工企业产品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任丘市汇源石油助剂有限公司产品包装、标识的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任丘市汇源石油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品包装化工企业产品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任丘市汇源石油助剂有限公司产品包装、标识的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任丘市汇源石油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品包装、标识的管理。
标识,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统称标识。
、标识的检查和管理工作。
、检查,并在检验报告单上标
识产品检验状态。
、产品储存装置负责包装物和进厂化工原料检验状态的标识。
。
,产品必须用合格的包
装物包装。
,防止外界杂质污染产品,包装
所用的材质要适宜,不与所接触的产品发生物理、化学作用,并保持干净。
查,凡桶、罐、汽车、罐车等若有余液、铁锈、杂物或桶盖阀门不全者等均视为不合格包装物,严禁使用。
,不得因包装而影响产品内在质量。改装其它品
种时必须刷洗干净,更换产品标志,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
.
,不允许掺杂批次不同的产品和不合格品,包装液体产品时,
不允许一边包装一边进料。包装结束后,密封容器封盖,并进行单件包装产品的额定重量抽查。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的要求。包装物必须有明显
的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批号、毛重、净重、生产厂名称和地址等,需要时应标出防火、危险、剧毒等标志或字样。
。
,原料储存装置按质量管理部门
出据的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