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企业年金制度框架
杨长汉文章出处:《中国企业年金投资运营研究》杨长汉著
杨长汉,笔名杨老金。师从著名金融证券学者贺强教授,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教师、金融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从1991年开始建立企业补充保险开始,经过十几年的改革探索,中国企业补充保险的参加人数和基金规模逐年增加,尤其是2004年劳动保障部颁布20号和23号两个部令这三年来,企业年金基金管理逐步规范,制度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参见郑秉文:《论企业年金当前的任务和改革方向》,载《保险与社会保障》第2辑,2007年。
,中国企业年金制度框架基本确立。
中国企业年金制度总体特征
中国企业年金制度的总体特征为:
企业年金采取个人账户的完全积累方式,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归属个人账户所有。
信托制的基金管理模式,控制基金运营风险,强化企业年金基金资产的独立性,明确界定受托人的法律责任,最大限度地体现和维护受益人的根本利益。
分权制衡的基金管理结构,由受托人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职责,由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成为构建基金安全的有力制度保证;
引入基金托管制度,保证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和各方管理人自有财产相分离,明确规定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不得相互出资或相互持有股份,有效地保证了托管人对投资管理人的监督职能。
市场化运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原行业管理的以及企业自行管理的原有企业年金,均应移交给具备资格的机构管理运营。原有企业年金主要包括基金资产、负债、账户记录、相关财务及业务档案资料等。
税收优惠,政府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等政府部门协同监管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实行市场准入,主管部门组织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实行资格评审,限定只能由有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的机构才能开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在开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相关业务时,应当建立真实充分、持续动态的信息披露制度,按照规定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情况,向委托人或受托人提交基金管理报告。监管部门逐步建立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日常监管、持续监管的制度。
个人账户,完全积累
养老金管理制度基本分为现收现付制和个人账户制。现收现付制,即pay-as-you-go制度,实行公共账户制度,由公共账户进行统一分配调剂,养老金当代人缴费,支付上代人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制,是一种积累性的基金管理制度,养老金缴费进入个人账户,属于个人所有。养老金的基金积累机制又分为DB和DC两种类型。DB型养老金即固定受益型养老金,DC型养老金即固定缴费型养老金。DC型完全积累制是发达国家企业年金计划发展和
变革的趋势,对包括拉美国家和东欧转型国家在内的很多发展中国家都具有吸引力,也是适合中国国情的现实选择。与DB型相比,DC型具有很多方面的优越性如有利于控制企业福利支出,符合企业竞争力要求;不需要国家担保,不会给政府造成财政负担;促进劳动力市场流动;推动金融深化、促进社会长期投资的效应参见郑秉文:《中国企业年金何去何从》,载《中国人口科学》2006年第2期(总第113期),第2-19页。
等等。DB计划具有福利刚性和激励提前退休的效应,随着人口预期寿命的上升,DB计划养老金支出不断增加,缴费负担不断提高;文章出处:《中国企业年金投资运营研究》杨长汉著
杨长汉,笔名杨老金。师从著名金融证券学者贺强教授,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教师、金融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而DC计划不受人口老龄化影响,缴费水平可以保持稳定,并且DC型具有精算公平性,职工退休收入取决于缴费水平和年限,可以激励职工多工作多缴费。在人口老龄化和全球化竞争面前,DB计划日益上升的缴费负担使得一些巨型跨国公司也难以承受。
企业年金通常可归为两类:一类是待遇确定(Defined Benefit,DB)型,另一类是缴费确定(Defined Contribution,DC)型,目前也出现了混合型计划。
企业养老金模式比较表
类型
待遇确定型企业年金计划型(Defined Benefit,DB)
缴费确定型企业年金计划型(Defined Contribution,DC)
筹资方式
根据员工退休时的工资水平和工作年限确定其养老金支付额,再根据对所有员工未来养老金支付额的预测,来确定各年的筹资额
为参加计划的职工设立个人账户,企业和员工的缴费均存入员工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员工退休时个人账户的积累额发放
支付方式
通常按联合生命年金的方式支付,即养老金通常支付到退休员工及其配偶死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