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 投资性房地产
主要内容
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
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
外购或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
房地产转换的会计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
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新旧准则比较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
投资性房地产,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包含的范围仅限于
㈠已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㈡长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㈢企业拥有并已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写字楼)
企业获得一项房地产后可能的三种处置目的
自用:进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出租:进入投资性房地产
销售:进入存货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在后续计量时,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
在成本模式下,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已出租的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进行计量,并计提折旧或摊销;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成本模式
公允价值模式
会计政策变更
不得转换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
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以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贷:投资性房地产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
(一) 外购或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购入的房地产,部分用于出租(或资本增值)、部分自用,用于出租(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予以单独确认的,应按照不同部分的公允价值占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将成本在不同部分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企业应当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下设置“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两个明细科目,外购或自行建造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
【例1】20×9年3月,甲企业从其他单位购入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并在该块土地上开始自行建造三栋厂房。
20×9年6月,甲企业预计厂房即将完工,与乙公司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将其中的一栋厂房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合同约定,该厂房于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起租。20×9年7月5日,三栋厂房同时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该块土地使用权的成本为600万元;三栋厂房的造价均为1000万元,能够单独出售。
(二)房地产转换的会计处理
非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
按账面价值转换
按账面价值转换
“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科目
“投资性房地产”科目
“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科目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非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
自用房地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借方差额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方差额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