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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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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docx

上传人:飞鱼2019 2022/4/23 文件大小:3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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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常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缴纳流程
一、社保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
1、本人 18 位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 张;
2、户口簿复印件(户主及个人页) ;
3、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地户口) 。
调入/ 续保:
1中心医疗费用审核窗口按规定
审核后打印结算凭证, 到大厅现金支付窗口领取报销款 (住院费用在2 万元以上
的 5 个工作日办结,其余当场办结) ;
.材料不全,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待补全材料再到
经办机构办理;
.不符合办理的规定,经办机构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并将全部材料退还。
三、工伤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
十五条、第十六条的;
2、事故发生当月必须有参工伤险;
3、必须至工伤合同医疗机构治疗;
4、伤残鉴定达到等级。
申领报销时限
时限: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日内, 提
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 年内, 可以直
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周期: 当场办理,并将《常州市区工伤保险金结算凭证》所支付的金额在10
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汇至该用人单位。
所需资料
工伤认定需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初次治疗的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5、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①因工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 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
有效证明;
②由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 客运轮渡、 火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
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③因工外出期间,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 发
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④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⑤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 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按照法律法规规
定,提交有效证明;
⑥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
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工伤待遇申请:
1、根据申请的待遇类别按需填写《常州市职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 、 《常
州市工伤保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申报表》或《常州市职工工伤工亡费用支付申报
表》 。
2、办理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1-4 级伤残津贴、护理费等待遇时携带
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病历
(原件及复印件) 、 原始发票、 清单、 交通事故携带交警调解书、 法院判决书等。
领取工伤定期待遇的需提供本人交通银行卡及复印件。
3、 办理工伤工亡待遇时携带工伤认定书、 死亡证明、 供养对象户口薄及身份证、
工亡职工抚养对象《独生子女证》原件、结婚证(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无
生活来源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抚养的二级证明。
4、办理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携带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就业失业证、
退工单或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身份证、本人交
通银行卡或开通银行功能的医保卡(以上均需原件、复印件)等。并需企业经办
人员与工伤职工本人同时至经办窗口签字确认。
办理流程
工伤认定:
1、参保的用人单位携带以上工伤认定材料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伤窗口办理;
待遇申请:
1、参保的用人单位携带以上申请材料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伤窗口办理;
2、办理结束后,打印《常州市区工伤保险金结算凭证》交与用人单位。
四、失业待遇申请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1 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 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申领报销时限
申领时限: 停保后的 60 天以内来办理。
所需资料
1、 《常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 3 份;
2、户口簿(可复印件包括首页);
3、身份证(可复印件);
4、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5、单位与职工签定的劳动合同书;
6、就业证(二次以上就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