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燕山时代仪表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临时工管理制度
由于我公司临时工愈益增多,为了使我公司的生产、生活有序地进行,加强临时工的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一、临时工资格审查
1、临时工的年龄应在18~50周岁之间。如果临时工所从事的工种为紧缺的技术工种,年龄可为55周岁以下,如果是高级工和专家型人才年龄需要放宽的临时工,需经公司领导和雇工部门负责人领导审批。
2、临时工应身体健康,无妨碍正常生产的各种慢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临时工应具有北京燕山职工医院的健康证方可上岗。
3、临时工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证件。北京市人应具有身份证,外地人应具有身份证、暂住证、用工证。
二、临时工进出公司管理
1、各分公司、各部门雇用临时工应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填写临时用工单。由办公室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经批准后到公司企业管理部进行安全教育。用工期限在3日以内的,可以不办理证件,但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2、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持安全教育单到警卫室办理相关手续并发放出入证,办证押金30元,治安费12元,工本费5元。临时工应凭出入证进公司,否则不得进入公司院内。
3、临时工与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用工单位应在3日内通知办公室和保卫部门,凭收据和证件办理退证手续。如果三日内用工单位没有办理退证手续,除扣除押金外,每人次罚款10元,由用工单位承担。
三、临时工日常管理
1、公司所属各单位临时工必须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
2、临时工出入公司门应主动出示证件,自行车推行,车辆停车检查,接受警卫人员检查并服从警卫人员指挥。
3、临时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施工(工作)场地,不得进入与施工(工作)无关区域。
4、临时工出入证不得涂改、伪造、转借并配带好,随时接受保卫部门的检查。
5、临时工发生责任事故及刑事治安案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者进行100——500元罚款,并对施工队及用工单位处以500——2000元罚款,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