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一)总则:
一、学生会干部要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风。
二、学生会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三、学生会干部要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并且要和本部门人员加强交往与沟通。
五、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六、学生会干部的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
七、学生会干部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承担责任,关心下级干部、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
八、学生会干部的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九、学生会干部在工作期间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十、学生会干部不准酒后工作,不准在学生会办公室里大声喧哗或进行体育运动及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考核说明:
一、学生会干部考核实行“百分制”;
二、各考核项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70分,奖罚分为30分;
三、学生会干部、干事如违反法律或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受到纪律处分的,上报团总支,建议撤销其职务;
四、个人自评、互评占考核总分的60%,负责人上评占考核总分的40%。
五、学生会考核工作由学生会秘书部负责,考核结果报团委书记,配合做统计工作。考核中学生会各成员互相监督;各部部长考核由秘书部负责执行,主席团监督。主席团接受各部长的考核、主席团内部互评已经团总支书记评价相结合。
六、考核时间为每月考核一次,每学期期末作总评一次,并公布考核情况;
七、考评结果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如有疑问学生会随时解答。
九、本规定解释权归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十、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三)考核目的:放在开头位置
为更好地促进学生会工作,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调动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结合学院和本系实际,制定本制度。
(四)考核内容:
干部考核制度由四个部分组成: “例会考核”、“存档考核”、“学生会日常管理制度考核”、“思想考核”、“经费考核”具体如下:
。定于每两周一21:15在数学学院学生会会议室(B25-104)召开例会。
,迟到5分钟例会结束后通报批评,若有特殊情况不到会者,必须提前两个小时向学生会主席请假,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
,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调成静音或震动。
5. 会议进行中,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并且记录发言内容,各部长对该部门干事进行监督,若该部门干事在会中被批评,将追究该部长责任
,再有违反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
,完整的要求
。
,及时向秘书部上交活动材料,并做好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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