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以严格“程序标准”为关键,严把党员入口关。在程序方面,坚持在发展党员推荐制、公示制、票决制基础上,做到“六不发展”, 即没有报组织部备案的, 没有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 没有进行政治审查的,手续不完备或程序不规范的,未经票决或票决未过半的, 未经公示或有反映经核实有问题的,一律不得发展。在标准方面,始终把发展对象的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深入考察, 看其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 加强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切实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在严格指导审核方面,统筹协调纪检、综治、公安、司法等部门对发展对象进行联审, 即审查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章规定的入党基本条件、是否有违法犯罪的情形、是否有信教和参加邪教组织的情形等情况,并将联审结果反馈给基层党组织。 2015 年上半年,有 28 名发展对象因违反有关政策未能吸收入党, 3 个审核把关不严的基层党组织受到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以“集中冬训”为重点, 严把党员教育关。为确保党员接受教育的权利落到实处,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上讲台”为抓手, 在冬季农闲期间分级分类开展集中教育培训。在农村, 以镇( 街道) 为单位, 利用秋冬农闲时间, 分类开展镇( 街道) 机关事业单位、村( 社区) 、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员集中冬训。在部门, 以区委直属党(工) 委为单位, 以集中培训方式, 全员轮训机关党员。 2014 年,全区共举办集中培训班 120 期,集中培训基层党员 25000 名。同时,认真抓好党员日常性教育。坚持推行微型党课、书记交叉上党课, 积极探索党员论坛、周末党课、镇( 街道) 业余党校等方式, 开展农村党员远程互动培训、举办村( 社区) 党员干部专项培训。以“统一活动日”为载体, 严把党员管理关。结合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服务等要求, 在全区建立并实行“党员统一活动日”制度。原则上每月 10 日为全区“党员统一活动日”时间。如遇节假日或全区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提前或延后。活动对象要求做到党员全覆盖, 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流动在外及行动不便的党员, 确实无法参加的按程序请假后可不参加。同时, 提出“ 5+X ”活动主题。“5”,即“党员集中学习日、基层民主议事日、党政事务公开日、党员群众联系日、党员志愿服务日”等5 个指导性主题;“X”, 即基层各党支部在完成 5 个指导性主题规定动作的同时, 紧贴本支部实际, 自主设计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特色主题活动。为确保制度落实, 党支部严格考勤记载, 把党员是否参加统一活动日纳入党员年度考评,作为评判党员组织观念强不强、党员意识浓不浓、年度考核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以“量化考评”为抓手,严把党员出口关。按照“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强化教育、慎重处理”总要求, 坚持每年底到次年初, 在全区村( 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中开展量化考评, 对所属党员当年度的表现情况进行量化评分,作出定性结论,实行分类管理。针对党员家底不清的突出问题,开展“五清理、六联审”。“五清理”, 即基层党组织清理是否有漏统党员, 清理所属党员的党员档案是否完整, 清理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 清理所属流动党员的情况, 清理所属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三不”党员。“六联审”, 即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党员有无违纪处分情况; 计生卫生部门审查党员有无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情况; 综治部门审查党员有无违反信访条例和参加邪教组织情况; 公安部门审查党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司法部门审查党员有无矫正记录; 基层党组织审查党员参加党内活动和年度集中培训情况。同时, 着重量化两项考评,分别为民主评议和现实表现量化认定两个方面, 总分值为 100 分, 其中民主评议为 40分, 现实表现为 60分, 根据量化考评得分情况, 评出优秀、合格、警示和不合格 4 个等次进行分类管理。区委要求将优秀党员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对警示党员出台专门的教育管理办法, 进行集中教育, 限期改正, 对不合格党员依照党章和相关规定进行劝退或除名,从而达到了警醒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创新基层党建工作, 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 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加强基层党员队伍教育管理, 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的头等大事。兴隆乡结合实际, 在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工作上做了一些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