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管理对象为学校所有在校本科生(留学生除外)。
第二章奖学金类别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出资设立,用于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校学生。
2、上海市奖学金
上海市奖学金是由上海市政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35号)精神出资设立,为激励本市所有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校学生。
3、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是由企事业单位、个人及社会团体等与上海交通大学签订相关协议进行捐助设立的。各个专项奖学金的奖励对象通常会指定专业和年级,并且要求学生学习勤奋、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专项奖学金的各个奖项奖金额度不等。
4、优秀奖学金
优秀奖学金是由上海交通大学设立的,旨在激励学习勤奋、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校学生。共分A、B、C三个等级,优秀奖学金是目前我校奖学金中覆盖面最广、总奖金金额最高的奖学金。
5、新生奖学金
(1)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高考总分(不含各类加分)名列该省市自治区第一名且被我校录取者,可获得人民币2万元新生优秀奖学金;名列第2-10名且被我校录取者,可获得人民币1万元新生优秀奖学金;名列第10-20名且被我校录取者,可获得人民币5000元新生优秀奖学金;
(2)保送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奖学金:A、凡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五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且免试保送我校者,可获得人民币20000元奖学金;B、凡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且免试保送我校者,可获得人民币10000元奖学金。
第三章奖学金经费来源及管理
1、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经费的来源包括:国家和上海市拨款;学校按一定比例从收取学费中提取的资金;国内外社会各界捐助等。
2、本科生奖学金由财务处根据“分类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3、本科生各类奖学金,由财务处根据教务处提供的获奖学生名单,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第四章奖学金评定条件
一、    奖学金参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认真刻苦,热爱所学专业,在校期间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表现突出;
5、积极参加体育、文艺活动;
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7、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热心班级工作。
二、    评奖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或活动者;
2、受社会治安处分者;
3、出现不良诚信记录者;
4、无特殊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