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政法大学MBA优秀学生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
(2013年9月)
为了鼓励MBA学生在校期间认真学习,全面发展,实现培养“精商明法,敏思善行”的法商管理复合型MBA人才的目标,特制定在校生奖学金制度。奖学金评选以学生学习、工作、公益、实践等方面的表现为主要依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
所有参评学生思想积极进步,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一、参评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完成第一学年培养计划的二年级MBA在校学生(不分在职和脱产)。
2、积极参与班级、联合会、中心工作以及公益活动,具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在文体活动、学术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评选奖项、金额及比例
按照班级人数的30%配置奖学金名额,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排名。
奖项
金额
成绩要求
综合素质要求
比例
一等奖学金
必修课平均分80分以上
工作、科研、竞赛、公益四项中至少有两项加分
4%
二等奖学金
1万元
必修课平均分75以上
工作、科研、竞赛、公益四项中至少有一项加分
8%
三等奖学金
必修课平均分75分以上
工作、科研、竞赛、公益四项中至少有一项加分
18%
三、计分标准
(一)学习成绩
要求必修课成绩单科不低于75分,所有课程(含选修课)无不及格、补考、重修现象。学均成绩乘以60%,满分60分(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工作
连续担任一年学生干部,为班级及中心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学生可以加分。担任班长、副班长、团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联合会主席团成员、联合会顾问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等学生干部职务任职满一年,经班主任或主管老师考核为合格加2分。
担任班委、团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联合会部长、联合会顾问委员会委员等学生干部职务任职满一年,经班主任或主管老师考核为合格加1分。
发起成立实践型组织,如行业协会等,作为发起者和主要负责人开展了大量活动并取得实效的,经主管老师考核合格加2分。
发起成立文体社团,作为发起者和主要负责人开展了大量活动并取得实效的,经主管老师考核合格加1分。
本项满分为5分,即最高加5分。
(三)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应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名义发表,其认定参照《中国政法大学科研管理典》相关规定进行。
科研成果的考评分值,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1)论文:权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10分,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4分,一般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2分。共同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按论文标准分值的70%计分,其他作者不计排名,按照标准分值的30%除以作者数计算分值;导师为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2)学术专著:每部10分。合著专著的,第一作者按标准分值的70%计分,其他作者不计排名,按照标准分值的30%除以作者数计算分值。专著有主编、副主编的,主编按照标准分值的20%计分,副主编按照标准分值的10%计分,余下的分值按实际承担部分计算;不能确定各自承担部分的,由主编根据每位作者承担的比例确定分值;主编、副主编为多人的,不计顺序,平均分配应得分值。
(3)管理案例:
法商管理案例公开发表的,参照论文成果的计分标准。法商管理案例获“百篇优秀管理案例”加10分,入选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