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幼儿“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XX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 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幼儿园保育教 育工作的规范管理,克服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提升科 学保教工作质量,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幼儿“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XX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 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幼儿园保育教 育工作的规范管理,克服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提升科 学保教工作质量,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学前教育中心、行政审批股、基教股全体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前教育中心,由XX担任 办公室主任,负责治理过程中的有关工作。
二、治理内容
(一)幼儿园检查内容;
(二)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内容;
(三)小学检查内容。
具体见《XX区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 第三点。
三、检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所有公民办幼儿园(包括附设幼儿班、幼教 点、看护点以及未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公民办小学 及涉及幼儿的校外培训机构。
四、治理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9月10日前)
由学前教育中心牵头,行政审批股、基教股配合制定《XX 县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于20XX年9月10 日前报送市教育局。
(二)第二阶段:自查与摸排(9月20日前)
1 .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小学于20XX年9月20日前 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自查 报告,以下列方式报送相关股室:
(1)幼儿园报送方式:县直幼儿园,乡镇(街道办) 幼儿园(包括辖区内所有公民办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幼教 点、看护点以及未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涉及幼儿的校 外培训机构)以镇为单位形成一份自查报告发送至教育办公 网学前教育中心黄小琼处。
(2)小学报送方式:县直小学、乡镇(街道办)小学 以镇为单位形成一份自查报告发送至教育办公网基教股刘 月婷处。
2. 10月8日开始,由学前教育中心、行政审批股、基教 股全体人员分组进行检查,形成治理检查报告。幼儿园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