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EPC 项目施工管理
总则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代表企业法人,严格履行与业主的合同约定, 对业主负责,理解和满足业主及设计方的意图和要求;对参与本工程 的所有分包单位施行目标管理和全过程的控制,确保管理目标的实现
在施工总承包管理报价及质量进行综合考虑。投标方选择分投标商的过程应符合国 家及行业的有关规定。项目法人有权参加选择该类主要分投标商过程 中技术方面的选择确认过程,并可提出建议和意见,投标方将充分考 虑项目法人的建议和意见。投标方在工程关键部分分包商的分包合同 签署后及时将该类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给项目法人备案。
包或再分包。建筑施工分投标商选择具备建筑一级(含一级)以上资 质,安装施工分投标商选择具备安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具有 丰富的施工经验,并具有足够的专业人员、机械设备和加工能力投入 本工程,保证有效地履行合同。 在安全、质量方面业绩优良。
投标方针对本项目施工分投标商的资质管理如下:
在项目分包商和供货商的选择方面,供方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对分包商的选择上首先必须是国内知名度、信誉度和影响力都较高的 单位,然后要经过严格资格预审程序,最后才能进入供方的合格分包 商名单;对于已经在供方合格分包商名单的分包商,供方每年都要进 行一次资格复核,不合格者将会从名单上删除。
对供方的合格分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将全部纳入供方的统一 管理,按照供方的管理程序和标准进行工作。供方有专门的协调监督 人员负责协调和监督工程实施过程,发现偏差及时纠正和处理,确保 业主的利益得到完整的保护。
分包商资质要求与合格条件:
>施工分包商必须具有火电或石化工程施工壹级等级资质,并
通过 ISO9002 质量体系认证。施工分包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 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施工分包商必须有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经验和业绩或者具有 脱硫项目施工业绩。
>施工分包商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
请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
分包管理
投标方在所有分包合同中体现合同的原则和要求,并自所 有主要分投标商处获得所需的保证和担保(包括合格证、质量保证和 履约保函等)。该类保证和担保未经项目法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加以 修订、修改或以其他方式予以撤销。在任何情况下,工程关键部分分 投标商的保证和担保的有效期均不少于相应脱硫装置完工后的一年。
外的其他分包商处获得在商业上所能获得的最佳保证和担保。
投标方向分包商授予分包合同的时候,将与分包商单独签 订《工程质量协议》、《工程安全协议》、《工程进度协议》,确保按照 合同要求安全、优质、准点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投标方对任何分包商、其代理人或雇员的行为、违约和/ 或疏忽承担全部责任,如同此类行为、违约和/或疏忽是由投标方自 己做出的一样。
分包商进入施工现场后,要服从投标方项目经理部统一管 理,坚决杜绝 “以包代管”,要在施工技术和进度、质量、安全文明 施工等方面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分包商必须对其分包项目配备项 目负责人;分包商必须对其分包项目配备若干名技术人员、质检人员 和安全员;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动力必须满足施工项目的要求,对不能 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的人员必须坚决清退出场;分包商要遵纪守法,要 遵守现场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分包商在现场的施工临建由投标方项目 经理部统一组织策划,不得在现场随意搭建临时设施;施工人员及材 料、设备进出现场必须服从门卫管理。
分包商必须服从投标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在人力、物力 等生产要素方面要服从项目部的协调和指挥,因不接受协调而导致工 程出现进度延缓,或可能会产生质量和安全事故,在协调无果的情况 下,投标方项目部有权要求中止其施工合同,并责令其退出施工现场, 或划出其中一部分工作量交由其它队伍施工,并在工程结算时划出相 应的工作量。
施工协调要求
沟通程序
加强沟通管理对促进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提高各方工作的成效 有很重要的作用,作为现代项目管理的基本功能,投标方将建立严格 的项目沟通管理程序,加强与所有参与项目建设的各方之间的联络。 投标方在项目管理实施时将充分考虑业主和监理的习惯做法,建 立科学有效的沟通程序,同时对以往项目实施的经验加以吸收。
对于项目运作过程中的紧急事项,可先按照有应急管理制度进行 处理,并尽快补办有关管理手续。
工作联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将加强各方参建人员之间的联络 联络将采用现代MIS系统和互联网方式进行,对于有可追索性要求事 项,在网络传输的同时补办书面的签收和办理签字记录。
与项目相关方的沟通 项目经理部与其它所有相关单位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