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利通区四“强化”抓春季禁牧封育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禁牧封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禁牧办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禁牧封育工作,巩固禁牧封育成果,利通区强调四个“强化”抓禁牧。一是强化领导抓落实,明确职责抓禁牧。3月 12 日下午, 利通区召开春季禁牧封育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落实禁牧封育工作“一把手”负责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乡(镇)是实施禁牧封育的责任主体单位,实行属地管理制,确保禁牧封育工作的扎实开展。二是强化上下联动, 多措并举抓禁牧。为了确保禁牧封育工作“退得下、禁得住、不反弹”。禁牧封育工作小分队, 严守上山路口,借助高速公路、渠道等屏障严防死守,防止羊只反弹放牧; 各乡镇在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偷牧、夜牧行为。三是强化舍饲圈养, 增加财政投入求发展。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好羊畜后续发展问题。今年,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的统一安排部署,首先认真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把草原承包做为禁牧封育工作的重要措施,坚持“谁承包、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实行联组承包的方式,将我区 117 万亩草原全部承包到户,享受每亩每年 6元的奖励性补助; 其次抓紧落实 2010 年退牧还草饲料粮现金补助资金, 制定舍饲圈养具体办法,帮助解决圈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实现羊畜产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强化宣传抓教育, 营造氛围促禁牧。草原派出所和草原综合执法大队会同各乡镇组成宣传组,深入村、组、农户,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在重点区域设立标识牌等多种形式, 广泛宣传草原管理法律、法规和区、市有关禁牧封育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及重要意义等,逐步提高广大群众对禁牧封育工作的认识, 使禁牧封育工作由行政强制逐渐演变成群众自觉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