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1年以工代赈省级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〇一二年五月2011年以工代赈省级配套资金绩效自评报告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以工代赈省级配套资金项目项目投资总额1000万元项目预评估时间2012年3月10日-2010年4月13日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项目实际生效时间2011年10月项目预计完工时间2012年10月项目目标加强海南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乡村道路、小型农田水利等项目,进一步完善贫困地区生活生产条件,为贫困农民脱贫致富创造条件项目实施地点五指山市、白沙县、保亭县、陵水县、琼中县项目活动计划下达-施工建设-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决算审计-交付使用项目产出配套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专项资金,,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4550亩,新(改、扩)建农村公路51公里,建设独立桥梁10座,409延米项目管理部门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实际管理部门海南省以工代赈办公室项目实施和运行机构五指山市、白沙县、保亭县、陵水县、琼中县发展改革委(局)绩效评价结果评价准则分值实际得分目标设定1313目标完成程度5535组织管理水平2222影响指标1010综合绩效10080评价小组评价小组组长:评价小组成员:一、项目概况(一)实施依据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财政持贫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农字[2000]18号)、《海南省<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海南省财政支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琼财农[2007]940号)、《关于批复2011年省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琼财预[2011]207号)、《关于商请拨付2011年第一批以工代赈资金的函》(琼发改地区函[2011]1361号)、《关于商请拨付2011年第二批以工代赈资金的函》(琼发改地区函[2011]1764号)、《关于下达2011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的通知》(琼财农[2011]1656号)及《关于下达2011年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11]2082号)等文件精神,落实2011年省级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配套资金1000万元,全部用于五指山市、白沙县、陵水县、保亭县、琼中县五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建设一批农村小型基础设施项目。(二)项目实施目标(1)项目总体目标:加强海南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乡村道路、小型农田水利、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进一步完善贫困地区生活生产条件,为贫困农民脱贫致富创造条件。(2)项目建设目标:2011年海南省级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全部用于国家201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2011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配套。主要建设目标为:,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4550亩,新(改、扩)建农村公路51公里,建设独立桥梁10座,409延米。(三)项目实施周期以工代赈项目一般以一个完整的年度为计划周期,2011年以工代赈项目全部按照计划的时间周期(即2011年10月—2012年10月)实施。(四)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安排2011年省级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1000万元全部用于2011年以工代赈项目的配套,具体见下表。序号项目审批文件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省级配套资金(万元)市县配套资金(万元)合计(万元)1配套国家2011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琼发改地区〔2011〕1151号493042536057152配套2011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琼发改地区〔2011〕1655号**********合计6023**********(五)项目实施流程以工代赈的具体项目采用自下而上的程序(简称“三上三下”)编报,是在充分征求市县意见和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项目筛选的流程如下:②筛选、申报①申报国家发改委各乡镇海南省发改委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③筛选、反馈④核实、上报⑤申报国家发改委各乡镇海南省发改委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⑦反馈⑥反馈⑨核实、再上报⑧核实、再上报国家发改委各乡镇海南省发改委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⑩下达计划⑪下达计划(六)项目管理情况为了强化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的管理,我委按照客观、公平、公开、规范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以工代赈政策,集中用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做到重点突出,不搞面面具到,确保了项目的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扶贫效益。一是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在项目择优上,通过“三上三下”的工作机制,选择确实关系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真正能够起到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一批重要项目;在严把投资关上,严格执行项目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的审核及审批制度,达到了优化方案,节约投资,效益最大化的目的。二是严格执行国家计划。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