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军人等级评定标准(一)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和完全护理依赖的,为一级:
植物状态;
极重度智能减退;
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重度运动障碍;
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需定期化疗;
重度尿崩症伴一个以上垂体前叶靶腺轴功能重度损害;
两个以上垂体前叶靶腺轴功能重度损害;
胰岛细胞瘤(含增生)术后复发或不能手术;
糖尿病出现下列并发症之一者:心功能皿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
双眼增殖性视网膜病变、下肢坏疽致截肢。
(四)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和小部分护理依赖的,为四级:
中度智能减退;
重度癫痫;
完全混合性失语或完全性感觉性失语;
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
单肢瘫肌力2级;
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
脑脊液漏,不能修补;
二肢深感觉丧失;
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终结后,仍有突出的妄想,持久或反复出现的幻觉,思维贫乏、意志减退、情感淡漠等症状,生活、劳动和社交能力部分丧失;
双拇指腕掌关节平面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利手前臂缺失或利手功能完全丧失;
非利侧肘上缺失,不能安装假肢;
一侧膝以下小腿缺失,另一侧前足缺失;
一侧下肢高位截肢,不能安装假肢;
一足踝平面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难;
双膝以下缺失;
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或有椎管狭窄;
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一个关节功能不全;
面部瘢痕〉60%并轻度毁容;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32%(或半径<20°);
一眼矫正视力<,另一眼矫正视力<;
双眼矫正视力<<32%(或半径<20°);
双耳听力损失>90dBHL;
吞咽障碍,仅能进流食;
一侧上颌骨部分缺损,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20cm2;
下颌骨缺损6cm以上,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20cm2;
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完全不能张口;
舌缺损>全舌2/3;
双侧完全性面瘫;
肺功能中度损害,呼吸困难H级;
一侧全肺切除或双侧肺叶切除;
严重胸部外伤后伴有呼吸困难H级;
食管重建术后狭窄,仅能进流食;
心脏移植术后;
单肺移植术后;
莫氏n°n型房室传导阻滞或病态窦房结综合征,需安装永久起搏器;
高血压3级伴心、脑、肾任一脏器中度损害;
心肌炎伴心室扩大并EF<40%;
全胃切除;
小肠切除>2/3,包括回盲部或右半结肠切除;
全结肠、直肠和肛门切除,回肠造瘘;
外伤后重度肛门排便失禁;
胆道损伤致中度肝功能损害;
胰次全切除合并有胰岛素依赖;
甲状旁腺功能重度低下;
肾移植术后;
永久性膀胱造瘘;
神经原性膀胱伴双肾积水;
尿道狭窄需定期行扩张术;
双侧肾上腺缺损;
阴茎缺失;
岁以下未育妇女双侧卵巢切除或功能丧失;
阴道闭锁;
慢性胰腺炎伴胰腺功能损害;
尘肺H期;
尘肺I期伴肺功能中度损害或呼吸困难H级;
肝硬化失代偿,肝功能中度损害;
重度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血红蛋白持续低于60g/L,需长期治疗;
频繁发作的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血红蛋白持续低于60g/L,需长期治疗;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除RAEB-T外),血红蛋白持续低于60g/L,
需长期治疗;
两个以上垂体前叶靶腺轴功能中度受损;
功能性垂体瘤无法进行手术或术后复发;
肾上腺功能性肿瘤或增生(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皮质醇增多症、嗜铬细胞瘤等)无法手术;
糖尿病合并神经、心血管、脑血管、肾脏、视网膜等两种以上器官明显损害或致严重体位性低血压。
(五)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的,为五级:
完全运动性或不完全性感觉性失语;
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
四肢瘫肌力4级;
单肢瘫肌力3级;
利手全肌瘫肌力3级;
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
后组颅神经单侧不完全麻痹;
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
一肢深感觉丧失;
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终结后,残留部分幻觉、妄想、情感反应迟钝、意志减退等症状,劳动和社交能力小部分丧失;
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痛(神经电生理检查异常);
非利手前臂缺失;
非利手功能完全丧失;
一手拇指缺失(含掌骨),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
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丧失;
双前足缺失;
一髋(或一膝)功能完全丧失;
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
面部瘢痕〉40%并有毁容标准6项中之一;
岁以下未育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