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小企业会计准则》解读
中汇(宁波)税务师事务所李好峰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能够减少企业主管及财务人员的压力
(一)会计要素的计量统一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1、不再要求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对长期债券投资不再要求按照公允价值入账,利息计算按照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债券本金和票面利率计算;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不再要求按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会计计量基础;
4、对小企业的负债不再要求按照公允价值入账,而是要求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对小企业借款利息不再要求按照借款摊余成本和借款实际利率计算,而是要求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计算。
5、在收入确认方面,不再要求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而是要求采用发出商品或者提供劳务交易完成和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作为标准,在收入计量方面,要求按照从购买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收入的金额。
(二)统一了核算口径
1、统一采用直线法摊销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
2、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3、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进行会计处理。
(三)简化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
1、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四个组成部分。
2、小企业不必编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
3、对现金流量表也进行了适当简化,无需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等信息。
4、小企业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大为减少、披露要求也有所降低。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了核算要求
从九个方面简化了核算要求:
一是统一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不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收入确认与计量;
二是统一采用直线法摊销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
三是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四是资本公积仅核算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五是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六是取消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七是简化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
八是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考虑税法的规定。
九是长期待摊费用处理与税法保持一致。
三、小企业会计核算的主要变化
(一)会计科目的变化
1、对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短款)列支科目,不再区分使用管理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或资产减值损失等会计科目,统一使用营业外支出科目。
2、对存货盘盈,不再冲减管理费用,而是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对固定资产盘盈,不再要求作为以前年度差错,而是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 3、要求在清查财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应当查明原因,在年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处理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应无余额。
4、未使用《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概念。 5、备用金作为其他货币资金核算和列报,不再作为其他应收款。
6、单设周转材料科目,核算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低值易耗品等。
(二)存货
1、在发出存货的计价方面,取消了发出存货的后进先出法,规定计价方法一经采用,不得随意变更。
2、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3、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4、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方面,对经过一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也计入存货的成本。
(三)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1、对小企业的长期债券投资不再要求按照公允价值入账,而是要求按照成本入账。
2、对长期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不再要求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认为投资收益;
3、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4、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而不再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四)固定资产
1、对小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成本,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确定;
2、要求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