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区级公立综合医院公租房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公租房管理,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特 制订XX区人民医院公租房管理办法,方案如下:
一、成立我院公租房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公租房管理办公室,由XXX同况、公租
房管理的相关规定等进行房屋分配。
3、 申请人到财务科交纳住房租赁押金。
4、 公租房管理办公室与申请人签订《XX区人民医院公租房 租住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并发放住房钥匙。
5、 零星申请(即首批住户分配后)公租房的,由公租房管 理办公室从现有房源中分配。
五、租赁要求
1、 公租房住户负责所住房屋管理工作,为租住期间第一责 任人,必须保证房屋内各设施、设备及物品安全、卫生及正常 使用,如造成损坏,由责任人自行赔付。
2、 人员离开前水、电、门窗等要关闭,不准将有毒有害危 险物品及违禁物品带入或放在公租房内,不准使用煤炉对房屋 设施、设备有损坏的行为。
3、 污秽、废物、垃圾等不得长时间堆放在室内,不准往洗 手间等排污孔道倒杂物,由此而造成孔道堵塞归个人负责疏通。
4、 租住期间不得擅自对住房进行装修改造,不准私接电线 和擅自更换入户锁具。
5、 所有空调外机必须安放在单位指定位置,严禁安放在阳 台外面。房屋前面要求安装防盗网者不得将防盗网安装在突出 房屋主体建筑之外,影响小区统一规划及美观,违者我院将进 行强制性拆除重新安装,所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6、 不准在公租房内大声喧哗、播放大功率音响等影响他人 休息的行为;不准在公租房内聚众赌博、打架闹事和从事一切 违法行为。
7、 不准私自在所承租房屋以外(如楼道、屋顶、前后坪等) 所有公共区域搭建、堆放私人物品、烧烤,不听劝阻者按退房 处理。
六、 公租房所属公共设施、设备管理
1、 公租房配备的所有设施、设备,属于医院财产,不准私 自搬离,否则以偷窃论处。
2、 公租房内安装的设施、设备,由租赁人负责保管,不得 私自拆换、占用、损坏,如有丢失、损坏等情况出现,按照我 院《公租房内物品清单及管理办法》给予处理。故意损坏设施、 设备者,根据情节的轻重,视其认识态度,照价赔偿后另追加 所损坏设施、设备总价的10%予以处罚;故意损坏的责任人照价 赔偿;自然损坏及时报我院进行维修。
3、因租赁人疏忽大意、使用不当等因素造***身伤害、财 产损失、房屋或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所产生相关维修、赔 偿费用由租赁人负全责。
七、 公租房退房制度
1、 租赁人调离本院时须办理退房手续并结清各项费用,终 止租赁关系,单位再为其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严禁私自转让 行为,否则单位不为其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所导致一切后果 由租赁人自行负责。
2、 租赁人调动、离职、退休等情况搬出公租房时,必须有 公租房管理办公室人员在场,确认均系个人物品后给予放行, 将情况反馈财务科,汇报医院再予以结算工资及办理相关手续。
3、 退房时,原承租人须保持房屋设施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结清水、电、电视、电话、网费等费用,由我院公租房管理办 公室检查、鉴定房屋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双方根 据公租房内物品清单进行逐项认定并签字。损坏房屋、及所有 公共设施、设备的相关维修、赔偿费用由租赁人负全责。
4、退回的公租房按照我院公租房管理办法进行再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