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谈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会计处理
浅谈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会计处理
【摘要】在诸多防范和抵御信贷风险措施中,贷款损失准备就是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线。本文从贷款损失准备着手分析,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和理论知识,浅谈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会计处理,及存在的不足与注意要点,为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具备的科学性、完备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贡献自己的微薄力量。
【关键词】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会计处理
一、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范围
国内各家银行对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范围均有着各自的界定。笔者认为: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收取利息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收取利息充分体现贷款三性原则中的效益性,收益的增加必然伴随着风险的产生。风险的存在就会导致损失发生的可能。所以,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范围应为广义的贷款,包括:贷款(抵押、质押、信用、保证)、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
二、贷款损失准备涉及的会计原则
1、客观性原则。客观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包括:真实性和可靠性两方面的意义。真实性要求会计核算的结果应当与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一致;可靠性是指对于经济业务的记录和报告,应当做到不偏不倚,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不应受到外界和主观意志所左右,避免错误并减少偏差。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因此,必须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和资料可靠。
在贷款损失准备的会计核算中,银行不仅仅应根据借款人经营状况、还款能力、还款意愿、贷款本息的偿还情况、抵(质)押品的市价、担保人的信誉情况等做出客观分析,更重要的是还能对银行的贷后检查中发现问题,敢于暴露并及时采取化解措施,最终于资产负债表日,分析其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以判断其是否发生减值。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应对其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2、谨慎性原则。银行作为经营风险的机构,必须选择稳健的经营策略,这就要求在贷款损失准备的会计处理中时刻把握谨慎性原则。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选用对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最小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充分考虑贷款损失发生的可能,即所谓“宁可预计可能的损失,不可预计可能的收益”,这样可防止资产和收益的虚增,同时起到预警风险和化解风险的作用。谨慎性原则的运用虽然会造成银行的收益和市价被低估,但是作为社会经济建设筹集和分配资金的中心、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的纽带,经营的谨慎性更是银行首先要承担的社会责任。正如,众多基金公司在投资组合中购买一定份额的银行股,不是银行股能带来高额的收益,而是其可以实现风险对冲,在股市行情中多处于小幅波动,但在大盘萎靡时,反而能领跑各股,推动行情新一轮复苏。
三、风险估计值的确定
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两种。专项准备是指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潜在风险估计值与资产减值准备的差额计提准备。特种准备指针对某一国家、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计提的准备。
专项准备计提比例:%,关注类3%,次级类30%,可疑类60%,损失类100%。
199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参照国际惯例,结合中国国情,制定了《贷款分类指导原则》,要求商业银行依据借款人的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