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谈大学生犯罪心理前言:大学,人生的起跑线?大学是人生的又一道起跑线,新的校园,新的活力。大学生活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生活,又是一个群体性质的生活。在这个群体中,大学生几乎都是异地求学,远离家庭,这使得大学生必须要学会如何独立, 但又不是完全脱离家庭,完全独立。因此,在相对独立的大学生活中, 有的大学生就会很不适应这样的生活,久而久之,心理就会产生些许扭曲,进而产生犯罪心理。?在当代社会中,大学生犯罪有增长趋势,而且大学生犯罪向多样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一些所谓的“学习尖子”也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些现象的出现决非偶然。虽然大学生犯罪心理与当代社会环境有密切的联系,但更与大学生自身有着密切的联系。大学生主要犯罪心理类型? 1、财产型犯罪心理? 2、暴力型犯罪心理? 3、高智力、高智能型犯罪心理财产型犯罪心理?大学生犯罪以侵犯财产罪为主, 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三方面:贫困生因生活所迫;精神空虚,寻找刺激;报复、攀比等心态失衡心理。案例一: ?东北师大净月校区学生宁某先后在校内 5次盗窃他人财物,合计金额 5920 元。近日,宁某因犯盗窃罪获刑一年七个月。 24岁的宁某是长春人。 2008 年7月的一天,宁某借自己是东北师大净月校区学生的身份,悄悄地混入光华楼某男生宿舍,将该宿舍学生闫某的数码相机盗走,价值 1980 元。 2009 年4月,宁某见自己的偷盗行为未被发现, 又动了歪心思。当月的一天,宁某潜入东北师大附属实验学校九年二班教室,将学生胡某的游戏机盗走,价值 350 元; 3个月后的一天, 宁某再次窜至该班级教室,将学生刘某的数码相机盗走,价值 2000 元。 2009 年9月 10日中午,宁某第 3次窜至该班级教室,盗走学生李某诺基亚 N73 型手机一部,价值 900 元。 2009 年9月 17日,宁某窜至该校高三( 6)班,盗走学生桂某价值 370 元 IBM60G 移动硬盘一个。当年9月 18日,宁某被长春市公安局净月分局抓获,其所盗赃物也被警方收缴并返还给了受害人。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宁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 5000 元。案例二: ?来自江苏农村的朱某 2001 年考取上海一所大学后,看到同寝室同学穿着时髦、生活用品奢侈,而自己仅有家里每月寄来的零花钱,起先只是羡慕,后来发展为失落,便趁寝室无人或学校放假,盗窃同学的银行存折、信用卡等,提取现金后购买手机、手表等,后被法院判处拘役 5个月。案例分析: ?大学生财产犯罪有以下特点? 1、团伙性作案大学生受不良的社会风气影响,形成一些哥们儿义气、来帮结伙等庸俗的人际关系。很容易受其中某些重要人物的影响和带动,团伙进行犯罪。例如:武汉两所大学的学生交叉组成两个盗窃、流氓团体。? 2、广泛性大学生犯罪中财产犯罪占有很高的比重,较为普遍广泛。据调查。大学生犯罪中盗窃等财产犯罪占大学生犯罪的 70% 左右。? 3、预谋性大学生财产犯罪不同于其他犯罪,大部分都需要一个预先的谋划与专门的分工。例如:上海某大学一盗窃团伙,他们进行偷窃时有严密的分工,有的负责提供信息。有的负责把风,短短一年就偷窃了近万元的物品。大学生财产犯罪心理原因分析?第一,自卑心理严重。很多大学生心理自卑,为了克服自卑感常常以身试法。第二,心理承受能力极弱。大学生心理脆弱,往往经不起考验,做出极端行为甚至犯罪。第三,享乐思想泛滥。现在的许多大学生一味追求享乐,而追求这种无止境的享乐欲望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不知不觉地走上犯罪道路。第四,虚荣心理强烈。很多大学生为了逞强显能,他们不惜采取任何手段甚至犯罪。第五,自我控制能力极差。大学生财产犯罪大多数都表现为激情犯罪,即情绪不稳定,易冲动,感情用事,自控力较差。暴力型犯罪心理?仅次于盗窃等财产性犯罪,占大学生犯罪比例的第二高位。特点:为情、为财杀人占较高比例;作案手段残暴,后果严重;报复心理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