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贵州省送温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docx

格式:docx   大小:86KB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贵州省送温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小博士 2022/6/5 文件大小:8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贵州省送温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贵州省送温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黔财建〔2019) 12号)
省总工会各下属单位、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总工会:
现将《贵州省送温暖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贵州省送温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黔财建〔2019) 12号)
省总工会各下属单位、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总工会:
现将《贵州省送温暖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送温暖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总工会
2019年3月7日
附件:
贵州省送温暖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工会帮困送温暖工作机制化、标准化、规范化,根据财政部《困 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央财政专项送温暖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送温暖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送温暖资金)是指财政年 度预算安排的,用于帮扶我省困难职工、特殊困难劳动模范生活救助、医疗救助、 子女教育、法律援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方面的财政补助资金。
第二条送温暖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总工会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省总工 会负责制定年度帮扶实施计划,提出送温暖资金分配方案。省财政厅负责审核年度 资金安排计划、拨付资金。
第三条使用原则
(一)专款专用:送温暖资金是各级工会职工服务(帮扶)机构用于困难职工 帮扶工作的补助资金,必须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格审批、严格管理,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冒领、占用、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超标准发放。
(二) 依档帮扶:即“先建档、后帮扶”,须在建立资料齐备、信息真实、程 序合规的困难职工档案后,才能开展帮扶。对于因紧急、特殊情况等原因须临时救 助、应急救助的,可先帮扶,但过后须及时补建档案。
(三) 补助资金的补助对象为困难职工群体,包括: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 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 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 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 的职工。
第四条使用范围、程序
(一) 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拟受助对象填报帮扶申请表及提供相 关资料,所在基层(企业或乡镇街道)工会核实情况,当地职工服务(帮扶)机构 审核并根据帮扶标准提出具体帮扶意见,交同级工会领导班子或授权同级工会分管 领导研究审批后发放送温暖资金。各地可授权职工服务(帮扶)机构在一定额度内 直接审批救助,提高帮扶效率。
(二) 职业培训:开展职业培训,必须通过批准,未经批准开展职业培训的, 不能使用送温暖资金。
(三) 职业介绍:提供招聘会或日常职业介绍相关资料、费用清单及求职者签 名的实名制登记表。
(四) 法律援助:主要用于律师代理仲裁和代理诉讼费用,援助对象应填报个 人帮扶申请表,律师提供代理费用清单、被援助人签名确认的代理情况说明,卷宗 由职工服务(帮扶)机构存档保存。
(五) 其他帮扶活动: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和原则由各地自行制定具体操作细 则。
(六) 送温暖资金不得用于下列支出:
支付职工服务(帮扶)机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