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最新律师事务所合伙合同范本
根据《中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措施》之规定,设立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充足协商一致,决定共同设立一般合伙律师事务所,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伙人:
了时由管理合伙人根据行政主任的工作体现提出方案交合伙人会议审议,最高不超过全所全年业务收入的X%。
第十一条 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涉及人员管理、业务学****培训、财务管理、收益分派、统一收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三章 收益分派、债务承当措施、亏损承当风险提示:利益分派和债务承当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派、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公司对外承当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当债务的。有些合伙公司对此没有商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当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公司导致不必要的损害。
第十二条 收入分派。薪金提取 业务提成 或其他措施。
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或薪金制,具体原则为:
第十三条 基金提取。
本所设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业务收入的1%向事务所缴纳该项基金,事务所帐户产生的利息亦计入该基金。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会议制定细则,交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派。
本所按规定提取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并参与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十四条 可分派利润。
全所的总收入在支付成本、缴纳税收、提取各项基金后来,积余部分为可分派利润。如当年度本所专职律师业务收入减去提成、税收等直接费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时,全体合伙人按全年业务收入比例参与剩余利润分派;如专职律师业务收入的剩余部分局限性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则由全体合伙人按业务收入比例承当或其他措施承当。
第十五条 亏损承当
如业务收入在业务提成后局限性以支付多种成本时,则应从已提取的业务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还;业务提成所有退还尚局限性弥补亏损的,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摊。
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则负责人一方面应承当这种亏损,局限性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则先由律师事务所承当支付责任,律师事务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
第十六条 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当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章 合伙人变更
第十七条 吸取新合伙人。
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可吸取符合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为合伙人,其条件为:
一 依法获得专职律师执业证;
二 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 担任合伙人前______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惩罚;
四 承认本所章程及有关配套管理制度;
五 承认并履行“合伙合同”及其规定的义务;
六 批准认缴入伙资本。
符合上述条件并申请加入合伙的,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并和新合伙人签订书面合同,报市司法局批准,并报原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八条 合伙人退伙。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伙要想好不合伙,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