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退市通知范文(取消通知范文大全)
关于取消“”主题活动暨“” 开漂仪式的紧急通知
尊敬的广大游客朋友:
因高过河景区近期遭遇特大暴雨,造成山洪暴涨,导致漂流河道、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退市制度 一、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持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二、本单位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市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四、本单位工作人员应对市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超市. 五、本单位应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物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食品安全准入制度
一、进货查验制度。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采取与经营户签定诚信经营协议,文明经营承诺责任书的形式,监督经营者严格遵守商品质量安全规定和市场管理规定。销售者要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切实把好食品进货查验关,建立健全购销台帐,确保不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假冒伪劣和“三无”商品。销售的食品标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手续不全或无法证明合法来源的食品不予进货。出售商品时须开具发票,不能开具发票或出具发票有困难时可开具销售专用凭证或销售信用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属地监管原则,负责监管落实,对不按规定登记台帐和出具销售凭证的,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
二、索证索票制度。
经营者或市场主办者向商品提供者索要商品生产经营资质证明和合格证明复印件、发票和有关凭证。经营户要建立购销台帐并附有发票凭证,证明商品来源渠道,堵塞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进入市场。
三、重要食品安全准入备案制度。
对重要食品实行上市安全准入备案制。市场主办者对批量较大的进货应当索取和查验食品生产经营有关证照和资质证明。凡不能提供食品资质证明、许可证明、商标注册使用证明、标识标注不符合要求或不真实的不得入市销售。食品市场主办单位要对经营者的进场经营资格审查。监督教育经营者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和明令禁止的食品(国家工商总局在《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定》中提到的十种食品),建立健全入市食品安全质量档案,实行一品一档。没有市场主办单位的,经销重要食品的经营者向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报备案,不符合国家有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规定的商品不予备案,没有备案审核的,不得入市销售。
四、重要食品“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制度。
要引导市场开办者、销售业主与供货厂家、产地签定挂钩协议,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推行格式合同文本、合同备案、鉴定监管等方式,督促企业利用合同签约、解约的机制达到上市食品质量安全准入标准。做到“引真扶优”“引厂进店”,规范经营行为。
五、加强上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检查检测制度。要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办法》,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