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团重庆市委、重庆银监局、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分行关于实施“情系‘三农’金穗行动,巴渝青年诚信创业”——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通知中国农村共青团 2009 年 12月 11日团重庆市委、重庆银监局、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分行关于实施“情系‘三农’金穗行动,巴渝青年诚信创业”——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通知渝青联发〔 2009 〕 44号各区县(自治县)团委,万州、涪陵、黔江银监分局,巴南、渝北、永川、江津、合川监管办事处,各农业银行支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和全国共青团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共青团中央、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 中青联发〔 2008 〕 42号) 要求, 为切实服务农村青年创业就业,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银监局决定共同推动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作为合作单位,与团市委共同实施“情系‘三农’金穗行动,巴渝青年诚信创业”---- 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以下简称“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促进现代农业和县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农业银行及共青团的资源、信息优势,进一步拓宽重庆农行服务“三农”领域,以“情系‘三农’金穗行动,巴渝青年诚信创业”为主题,以促进农村青年创业成才为目标,以实施农村青年创业贷款为载体,着力解决农村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完善农村青年创业服务体系,引导和帮助农村青年就地创业、返乡创业,使受到扶持的农村青年成为农村致富带头人和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二、工作目标对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库中符合农行信贷准入政策的农村青年授信率达到 100% , 2009 年授信金额达到 5 亿元;三年实现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整体投放贷款 20 亿元;在 2009 年内完成对符合条件大学生村官和基层团干部的全面发卡(金穗惠农青年卡)及授信工作,三年内实现农村团员青年发卡的基本覆盖;力争三年内借助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支持,促进全市农村青年诚信观念发生根本转变, “信用村”、“信用乡”建设有大幅度提高。三、工作内容(一)建立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库。各级团委要做好辖区内农村青年创业情况调查, 对年龄在 18 岁至 40 岁、有创业能力、有贷款需求并符合贷款条件的青年, 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 以乡镇为单位确定 10 名以上的服务对象, 由区县团委汇总后建立金穗农村青年创业项目库。(二)积极推荐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对象。各级团组织要积极推荐有贷款需求的十大杰出青年农民、青年星火带头人、青年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负责人、青年农业产业化带头人、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青年工商创业带头人、优秀青年经纪人以及带动能力强且信誉良好的农村青年作为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的对象,积极向贷款行推荐。(三)协助做好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前期评审工作。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准确掌握贷款条件,积极配合做好农村青年申请创业贷款项目的初审工作, 指导贷款青年完善和提供相关资料。各区县( 自治县) 团委在收到材料后, 要认真对贷款对象和项目进行评审,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尽快向区县支行推荐。(四)努力提高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办贷效率。农行各支行根据区县(自治县)团委推荐的金穗青年创